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7)日率副院長鄭文燦等高層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黨團總召黃國昌禁止組團赴中旅遊的法源依據在哪裡?陳建仁說,會回去會很快跟陸委會與交通部了解情況。交通部觀光署傍晚回應,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以及《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辦理。黃國昌臉書再批,民進黨政府亂拗。
黃國昌說,交通部一開始回覆民眾黨團的公文,以2020年政府因應Covid-19所頒布的禁團令作為說明,強調迄今未解除禁團令,但這種說法,根本禁不起檢驗,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都早已解編、Covid-19也早已降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交通部到底在說什麼?法源基礎何在?說清楚很難嗎?
觀光署再搬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做為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認為組團赴中之經營行為「損害國家利益」。黃國昌說,《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係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作為違反評價規範之事後處罰依據,如何作為主管機關發布禁止命令之依據?交通部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更是讓人深感不知所云。
黃國昌說,依法行政很難嗎?民進黨政府還有把「法治國原則」放在眼裡嗎?如此重大的政策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造成人民嚴重的損失,政府先是法律基礎說不清楚,之後說法又一日數變,看守內閣現在是把治國當成兒戲嗎?陳建仁昨天的自省是出自真心,還是只是在演戲?
黃國昌更批,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先前質疑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要求政府講清楚。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馬上出來潑糞,宣稱禁團客赴中是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結果現在交通部並未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請問民進黨鍾大委員,您到底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哪一條,可以說清楚嗎?現在被行政院洗臉成這樣,要不要出來道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觀光署再搬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做為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認為組團赴中之經營行為「損害國家利益」。黃國昌說,《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係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作為違反評價規範之事後處罰依據,如何作為主管機關發布禁止命令之依據?交通部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更是讓人深感不知所云。
黃國昌說,依法行政很難嗎?民進黨政府還有把「法治國原則」放在眼裡嗎?如此重大的政策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造成人民嚴重的損失,政府先是法律基礎說不清楚,之後說法又一日數變,看守內閣現在是把治國當成兒戲嗎?陳建仁昨天的自省是出自真心,還是只是在演戲?
黃國昌更批,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先前質疑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要求政府講清楚。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馬上出來潑糞,宣稱禁團客赴中是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結果現在交通部並未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請問民進黨鍾大委員,您到底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哪一條,可以說清楚嗎?現在被行政院洗臉成這樣,要不要出來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