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直播網紅「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與友人阿鬧(本名魯祖顯)前往柬埔寨,自導自演聲稱被凌虐痛毆,柬埔寨警方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與阿鬧逮捕,並於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西港省長郭宗朗(Kuoch Chamroeun)強調2人犯下嚴重錯誤,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刑滿後才會驅逐出境。最新消息指2人刑罰已經出爐。
根據《柬中時報》16日上午最新報導,西港(西哈努克)省初級法院法官裁定,台灣網紅「晚安小雞」和「阿鬧」因犯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100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3萬元)。
此事對台灣的國際臉面造成影響,柬埔寨全國警察總署(General Commissariat of National Police)15日傍晚的發文,也貼出2人的口卡照,雖然臉部打了馬賽克,但從衣服、髮型以及上面的英文署名來看,就是晚安小雞與阿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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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對台灣的國際臉面造成影響,柬埔寨全國警察總署(General Commissariat of National Police)15日傍晚的發文,也貼出2人的口卡照,雖然臉部打了馬賽克,但從衣服、髮型以及上面的英文署名來看,就是晚安小雞與阿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