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網路販售管道便利性提升,民眾消費偏好用網路下單並宅配到家,有些民眾使用網路平台出售藥品,高雄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西藥及中藥材都不是一般商品,請勿於網路刊登販售;不要在網路買賣藥品,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以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
衛生局近來發現有民眾利用網路平台購物使用出售酸痛貼布、高劑量維生素、泰國青草膏、日本感冒藥、生理期止痛藥、紋眉麻醉藥膏、上標油、壯陽產品、人參粉末、桃膠顆粒、黃耆切片等西藥及中藥材,宣稱可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等療效文字以招徠顧客,孰不知這種網路販售藥品的行為,已經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若擅自於網路平台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 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涉及販賣輸入偽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各地衛生局都在密切監控網路違法販賣藥品的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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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擅自於網路平台販售藥品,將依違反藥事法第27 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涉及販賣輸入偽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恐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各地衛生局都在密切監控網路違法販賣藥品的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