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5)日長榮航空1航班發生孕婦機上分娩,目前母子均安。機上環境設備有限,因此對於孕婦搭機,為了安全起見,各航空公司也有不同規定,《NOWnews今日新聞》帶您一次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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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

不接受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懷孕36週以上)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產婦搭機。

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懷孕28至36週)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長榮航空適航證明 (MEDIF),並經由長榮航空醫師同意,方可搭機;並請於起飛48小時前打電話預訂。

為便利目的地國入境查驗及順利搭機,長榮航空建議旅客隨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先洽詢入境國當地辦事處相關事宜。

📍中華航空

華航建議懷孕旅客主動告知訂位人員懷孕週數及胎數,並請所有懷孕旅客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程受到影響,因而產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於轉降、延誤求償等),華航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懷孕30週以上之旅客,需至少於班機起飛前之2個工作日(不含例假日)完成申請, 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含週數、胎數、預產期及健康情形) 並聯繫華航訂位中心收集後轉本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由合格婦產科醫師填具出發日(含)10日內「適航申請書」及「診斷書」,如:出發日為3/29,「適航申請書」及「診斷書」簽署日期須為3/20(含)之後。
出發日起2週內往返之航班將可一併評估,若2週以上需檢附更新文件提出申請。

懷孕30週~31週又6天,多胞胎孕婦完成上述規定者,得以搭機。懷孕30~35週又6天,單胞胎孕婦完成上述規定者,得以搭機。為孕婦安全考量,華航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孕婦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產後未滿14天,為旅客安全理由,華航也將婉拒搭乘

📍台灣虎航

虎航表示,懷孕的旅客應於訂位購票後主動致電告知其預產期及懷孕的週數。對懷孕旅客的載運有幾點規定,包含懷孕週期35週第1天起,為孕婦安全考量,不提供載運服務,敬請諒解。懷孕週期30週至34週第7天,須檢附醫師開立適航證明,並請於購票前考量自身健康情形。
 
虎航提醒,適航證明開立日期應為各航段出發日前七天內且內容需含有健康無慮文字。舉例若開立日為1/1,來回程航班為1/1-1/8時皆有效可使用。適航證明請於旅遊期間隨身攜帶,以因應各種可能需要確認查核的狀況;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本公司航程受到影響,因而產生成本 (包括但不限於轉降、 延誤求償等),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星宇航空

單胞胎懷孕週數0-27週(未滿28週)無需提供醫療證明;懷孕週數28-35週(已滿28週但未滿36週)需提供醫療證明;單胞胎懷孕週數36週(第36週起)不接受搭機。

多胞胎懷孕週數0-27週(未滿28週)無需提供醫療證明;懷孕週數28-31週(已滿28週但未滿32週)需提供醫療證明;多胞胎懷孕週數32週(第32週起)不接受搭機。

產後生產後7天內不接受搭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