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死者陳進福的2個兒子,向兇手謝依涵以及她的前雇主「媽媽嘴咖啡」負責人呂炳宏、陳姓及彭姓2名股東請求連帶賠償,高院更二審2021年判決謝、呂等4人須連帶賠償631萬8820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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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為,不爭執事項已確認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等人的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然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之間不是合夥的共同出資關係,那呂炳宏等3人應負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為何?更二審沒有說明。

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以咖啡店提供的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股東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曾在媽媽嘴擔任店長的謝依涵,2013年2月間在咖啡裡對熟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婦下藥,並將兩人帶到附近的紅樹林中持刀殺害,謝依涵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而案發當下,呂炳宏一度被謝女誣陷是強盜殺人共犯,後來雖還他清白,但他還是遭死者家屬請求連帶賠償1500萬元,只因他們與謝依涵之間有雇傭關係。

2017年,最高法院針對死者張翠萍母親求償部分,判決呂炳宏、2名股東與謝依涵須連帶賠償張母368萬餘元定讞。至於陳進福子女求償部分,案件纏訟至今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