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黃揚明爆料,民進黨在在立院龍頭選前,曾祭出「8位數利益」企圖使藍委跑票,而民進黨今(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純屬子虛烏有,今提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求償新台幣100萬元,勝訴後將捐作公益使用。對此,黃揚明今日晚間也透過臉書發5點聲明回應此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進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關於黃揚明先生於政論節目上散播「民進黨開出8位數字利益,爭奪立院龍頭」等謠言,相關情事經本黨了解純屬子虛烏有。黃揚明先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後續引發其他政論名嘴引述該言論,嚴重傷害本黨名譽。今本黨提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求償新台幣100萬元,勝訴後將由本黨捐作公益使用。

黃揚明今日晚間在臉書發5點聲明回應:

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

1.《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另,第16條明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媒體記者為善盡監督職責發聲,民主進步黨為捍衛清譽提告,皆為民主社會常態。

本人能成為民主進步黨黨主席賴清德今年1月13日當選總統後,第一位由該黨主動提告的媒體人,深感榮幸。

2.民主進步黨提告案情,我已在上週六(2月3日)網路節目結束後,在本人粉專簡略說明,在此不多加贅述。( 網址: https://reurl.cc/RW9vqe )

3.本人採訪所知內容比本人所說內容還多,絕非如民進黨聲明所言「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相關佐證會在法庭上提出。

4.本人回憶起初任記者前三年,月薪約為3萬多元,民主進步黨提出的求償金額100萬元,對一個初入社會的菜鳥記者,不吃不喝都要2年多才可能賺得到,此舉若意圖使媒體記者噤聲,有絕對威嚇效果。

今年起,民進黨每年可獲得國庫撥給的政黨補助款2.4億元,真的要做公益,大可捐出更多款項,甚或透過執政政策手段照顧更多弱勢,無須假借提告求償「做公益」來博取美名。

5.我仍會持續站在監督執政者的崗位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再次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