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校長江漢聲涉嫌利用「輔大附設診所」,以活動經費等名義向學校申請補助款達400萬,疑似有挪用校產嫌疑,因而遭新北地檢署調查、起訴,法院今(31)日審理後,依犯背信罪與共同犯背信罪,判處江漢聲10月有期徒刑。江漢聲發聲明指出,今天是他擔任校長最後1天,得知判決結果,至為沈痛,至為沈痛,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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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江漢聲為了解決輔大診所資金短缺問題,涉嫌與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林姓組長、輔大醫學院前洪姓行政副院長合謀,共同向輔大申請經費,挪用校產400萬元,檢方2022年依涉犯背信等罪嫌起訴江漢聲等3人。

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背信及共同背信判處江漢聲10月、洪男4月、林女4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

江漢聲發聲明稿喊冤,今天是其擔任校長最後1天,得知新北地院的判決,至為沈痛,完全不能接受;「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江漢聲指出,檢察官早已証實沒有任何錢進任何人的私人口袋,法庭上多位証人也舉證輔大診所是輔仁大學在經營,所有財務都是輔大在掌控,所以經費在校內流通,輔大診所自始即為輔仁大學所有,根本不可能有背信之虞。

江漢聲說明,由於輔大診所是新北市衞生局了解輔大要蓋醫院所許可成立,以診所主治醫師為負責人,所有輔大給輔大診所的開辦費和擴大醫療服務的費用都是經過會計的建議,也有實際的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見習、也實際有進行社區醫療服務,當初會計建議的400萬開辦費也都已全數歸還輔大。

江漢聲提到,以上事項,他都是依學校長官指示及會議決議辦理,「我當只是醫學院院長受命上簽,並無主導權限」,至於診所替學校所做250萬的社區醫療服務成果,也經學校正式核銷驗收,根本沒有私下挪用公款的情事,所以根本沒有部份媒體所稱之不法金額。

江漢聲強調,本人在輔大20多年來努力於校務,興建輔大醫院使輔大成為台灣第一流私立大學是有目共睹的成績,今天逢個人卸任之際,受此不公平司法判決,將此寃屈公諸大眾,以維護自己的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