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北市、台南市接連發生彈簧刀入校園濺血事件,日前又傳出台北市某國小學生持剪刀、鐵尺恐嚇同學稱「我要殺了你!」教育部號召各團體討論,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並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等,全教產今(31)日批評,這些修訂仍未見專職的輔導管教人員,校園裝安檢門、金屬探測器等,純粹是為了應付新北割喉案而來的社會壓力,卻仍無法阻擋彈簧刀再入校園。
全教產指出,教育部新版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專職的輔導管教人員仍付之闕如,安檢門金屬探測器因缺經費等因素而遭拒載入條文。
全教產表示,其次,教師合法的處罰可能遭家長提告並在法院對決後,只要構成對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侵害,就會變成法官認證之公然侮辱、誹謗、強制、恐嚇等罪,將來家長與教師於法院對決的案件,勢必更多,目前各級法院已有115份判決書引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將來可能會更多。
全教產提到,教師於處理緊急事件時採取的必要的強制手段仍有可能造成不當管教、強制、恐嚇之情事,尤其如此規定教師無所適從。由於教師不具執法權,「防衛行為」、「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等條文,所謂的「阻卻違法事由」恐仍將讓教師左右為難,怯於出手強制。
全教產指出,基層教師也反映,當作業、工作、道歉、靜坐、站立反省等,學生拒絕執行時,教師恐無法強制處理,若真要強制恐又違反相關規定,教師面臨自我矛盾,不知所措就是目前教育現場的實況,尤其,特教生目前採取融合教育模式,情障、過動、亞斯伯格等孩子於情緒失控時,教師很難處理,現在的教學現場像修羅場而非烏托邦。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育部昨天召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諮詢會議中,提出的「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其中安全檢査設備仍不見安檢門、金屬探測器,只看到錄影設備、檢查籃(袋)、保管登記簿,這些仍無法阻擋彈簧刀再入校園。
林碩杰提到,教師並無執法權,更無強制力,針對特定學生搜查時,學生抵抗或有攻擊行為,教師要如何自保呢?此外,手冊中要學生「自行繳交」、「自行翻動」、「自行取出或開啟」、「查獲違法(禁)物品時,應立即封存,並請受檢學生簽名」簡直是天方夜譚,而「將學生先行帶離現場,安撫學生情緒並輔導」,若學生說是老師栽贓時怎麼辦呢?
有基層教師表示,遇到刁鑽的特定學生就會動輒得咎,遇到學生不願聽從指揮故意不拿出來,是否應視為不願受檢呢?
林碩杰質疑,安檢門加金屬探測器,做全校性無差別檢查,有那麽困難嗎?雖然教育部曾表示無經費,但也應讓各級學校視其特性自行設置,防疫期間,許多學校花數十萬購買熱顯像儀,全校性量體溫,有困難嗎?紐約市已在做,台灣不能做嗎?只要建立使用時機和程序,開放各校自行設置,每位師生進入校門或家長、來賓入校安檢,可保障校園安全,如此亦可避免被檢查的特定人士情緒問題,人權要先建立在安全之上,沒有安全,哪來人權?
林碩杰說,另外,仍建議教育部聘任專職輔導管教人員,避免約聘人員(學務創新人力)擔負全校學務重責,教官退出校園後的替代方案,應為教育部與內政部訓練輔導與管教專職人員,變成各校常態人力,專責與公平地處理學生管教工作,不該把責任全部都推給教師,呼籲修法讓專職人員負責管教,尤其是持有律師執照的專職管教人員,讓教師回歸教室、專注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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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表示,其次,教師合法的處罰可能遭家長提告並在法院對決後,只要構成對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侵害,就會變成法官認證之公然侮辱、誹謗、強制、恐嚇等罪,將來家長與教師於法院對決的案件,勢必更多,目前各級法院已有115份判決書引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將來可能會更多。
全教產提到,教師於處理緊急事件時採取的必要的強制手段仍有可能造成不當管教、強制、恐嚇之情事,尤其如此規定教師無所適從。由於教師不具執法權,「防衛行為」、「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等條文,所謂的「阻卻違法事由」恐仍將讓教師左右為難,怯於出手強制。
全教產指出,基層教師也反映,當作業、工作、道歉、靜坐、站立反省等,學生拒絕執行時,教師恐無法強制處理,若真要強制恐又違反相關規定,教師面臨自我矛盾,不知所措就是目前教育現場的實況,尤其,特教生目前採取融合教育模式,情障、過動、亞斯伯格等孩子於情緒失控時,教師很難處理,現在的教學現場像修羅場而非烏托邦。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育部昨天召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諮詢會議中,提出的「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其中安全檢査設備仍不見安檢門、金屬探測器,只看到錄影設備、檢查籃(袋)、保管登記簿,這些仍無法阻擋彈簧刀再入校園。
林碩杰提到,教師並無執法權,更無強制力,針對特定學生搜查時,學生抵抗或有攻擊行為,教師要如何自保呢?此外,手冊中要學生「自行繳交」、「自行翻動」、「自行取出或開啟」、「查獲違法(禁)物品時,應立即封存,並請受檢學生簽名」簡直是天方夜譚,而「將學生先行帶離現場,安撫學生情緒並輔導」,若學生說是老師栽贓時怎麼辦呢?
有基層教師表示,遇到刁鑽的特定學生就會動輒得咎,遇到學生不願聽從指揮故意不拿出來,是否應視為不願受檢呢?
林碩杰質疑,安檢門加金屬探測器,做全校性無差別檢查,有那麽困難嗎?雖然教育部曾表示無經費,但也應讓各級學校視其特性自行設置,防疫期間,許多學校花數十萬購買熱顯像儀,全校性量體溫,有困難嗎?紐約市已在做,台灣不能做嗎?只要建立使用時機和程序,開放各校自行設置,每位師生進入校門或家長、來賓入校安檢,可保障校園安全,如此亦可避免被檢查的特定人士情緒問題,人權要先建立在安全之上,沒有安全,哪來人權?
林碩杰說,另外,仍建議教育部聘任專職輔導管教人員,避免約聘人員(學務創新人力)擔負全校學務重責,教官退出校園後的替代方案,應為教育部與內政部訓練輔導與管教專職人員,變成各校常態人力,專責與公平地處理學生管教工作,不該把責任全部都推給教師,呼籲修法讓專職人員負責管教,尤其是持有律師執照的專職管教人員,讓教師回歸教室、專注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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