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黃姓男子被控在3年前,涉持手機充電線將有情緒障礙的19歲兒子勒斃,一、二審考量黃男照護身心障礙兒子近20年,有長期照護的壓力,本身也罹患憂鬱症並符合自首要件,妻子、檢方均建請從輕量刑,歷審法院依殺人罪將黃男判處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黃男與妻子長期照護及教養患有自閉症、妥瑞氏症、過動症,且有智能不足及情緒障礙的兒子。2021年8月24日晚上9時許,兒子在住處不斷丟洗衣球至洗衣機內遭母親制止而發生口角,黃父因此將兒子帶回房間欲安撫入睡,但兒子的情緒仍不受控制,致黃父因不堪長期照顧壓力,先持2條手機充電線打結,壓制兒子面朝地,隨即持充電線環繞兒子頸部勒至窒息昏迷毫無反應後始放手。深夜10時許,黃父撥打電話報警,兒子經送醫急救,於翌日下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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