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期待春節可以放長假出遊、陪家人,但根據人力銀行調查,如果薪資加倍,有87.1%的人就願意上班。人力銀行提醒,採「時薪制」的勞工在除夕到初三上班,同樣應享有加倍工資,資方不可用加發紅包取代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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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想搶賺錢,除了打短期工、擺地攤外,如果工資能多一些,不少人也願意在過年期間,犧牲團圓時間正常上班。yes123求職網調查發現,有高達69.1%的勞工透露,曾經在除夕到初三期間正常上班過;而且其中又有78.2%表示,「有因此」被家人抱怨過。

對於除夕到初三如果需要上班,其實有26%的勞工,希望老闆能加發「3000元(含)以上」的紅包補償,平均期盼能拿到2066元,如果「工資多一倍」,結果有87.1%的人表示,願意正常到班;甚至變成「兼差打工」的話,時薪如果同樣多一倍,更有高達94.3%的人願意去打工。

有43.9%的企業透露,在春節期間有兼職人員的僱用需求;同時提供相關的兼職缺,「時薪上限」平均可達219.4元,約為基本工資的1.2倍。而且在過除夕到初三,又有65.1%的公司透露,會補償兼職人員紅包,平均有921元。

相較之下,也有76.2%的企業指出,在除夕到初三,會加發紅包補償「正職員工」,但平均預算為1342元,明顯低於員工的期望值2066元,這中間落差更高達35%,約等於打65折。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認為,畢竟過去3年面臨通膨壓力,勞工可能也對企業加薪這件事,已經感到絕望,而且還要擔心過年期間的開銷。所幸受惠邊境解封與春節連假效應,預期持續缺工中的內需產業,相關兼差機會有望較去年增加;搭配時薪提高等誘因,不少人寧可犧牲與親友團圓時間,選擇兼差打工,拚點錢補貼家用。

楊宗斌指出,其實「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國定假日,企業應給勞工休假,若要求員工上班,應加倍發工資,或取得員工同意調移放假。此外,若適逢勞資雙方約定的休假日或例假日,應給予補休。

楊宗斌提醒,至於採「時薪制」的勞工,如果在「除夕到初三」工作,雇主同樣要加倍發給工資:例如龍年過年聘用的「臨時人員」,假設原本是給基本工資的時薪183元,一旦碰上這4天,時薪就要變成366元;同時資方「不能變相」主張,已經以加發紅包取代工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