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斯交易所」涉自2019年至2023年間,冒充澳洲外匯券商ACDEX名義,推出「雙倉對沖外匯息差交易」類似衍伸性金融商品對外招攬投資,另勾結「豐盛環球」涉以境外基金形式包裝下單,初估吸金約新台幣14億7400餘萬元,逾上百人受害;台北地檢署23日指揮刑事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6處搜索,並約談、拘提25人到案,偵訊後,今(24)日順利將許、林、張、戴等4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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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林男、楊女各以500萬元交保,鄭女限制住居,其餘請回;「豐盛」負責人劉男未到案,擇日約談。

專案小組調查,阿格斯交易所(Algo Cypher Decentralised Exchange)是由前總裁兼大股東許男、薩摩亞商「大華新銳」林姓負責人等在香港註冊,利用英文簡稱與合法向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取得金融服務牌照(不包括外匯交易)的ACDEX公司相同,自稱是澳洲外匯券商ACDEX。

阿格斯交易所自2019年起,讓投資人透過www.acdex.io平台,向ACDEX券商同時開設兩個帳戶,玩「雙倉對沖外匯息差交易」,可交易相同標的,一個看空,一個看多,損益平衡後,投資人每日均得領取有息帳戶之隔夜利息,但實際上並未將投資人投資款投入外匯保證金交易。 

調查發現,林等人與「豐盛環球」劉姓負責人合作,自2020年1月起陸續發行鴻運基金、豐盛一號至四號基金、豐盛環球(Holding)基金,並與代理銷售境外豐盛基金的楊姓幹部等人合作,謊稱投資的基金將投入平台向澳洲ACDEX券商下單,做「雙倉對沖外匯息差交易」,宣稱年報酬率為14%,每半年配息1次,合約內還有「保本」條款,後因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息,吸金犯行才曝光。

專案小組統計,該犯罪集團不法犯罪所得至少4865 美元(折合新台幣14億7434萬元);檢方認為,「阿格斯」負責人許男、「大華新銳」負責人林男、財務長張男、「豐盛」負責人劉男等人涉犯《刑法》詐欺、《銀行法》、《證券及投資信託顧問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已向法院聲請查扣動產、不動產約1億1500萬元。

▲調查人員搜索案關人員住家查扣之名牌包、現金等不法所得(圖/翻攝照片)
▲調查人員搜索案關人員住家查扣之名牌包、現金等不法所得(圖/翻攝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