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機師取得罷工權,醞釀春節前後罷工,一度傳出有產險公司將取得罷工權視為工運開始,之後承保的「旅遊不便險」將拒賠。對此,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23)日明確表示,如果只是取得罷工權,對於投保旅遊不便險其實是沒有影響,只要產險公司賣出保單,契約成立,未來若真的發生罷工或宣布罷工,保險公司不能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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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機師還沒有正式宣布罷工,但已傳出有產險公司以22日取得罷工權為界線,針對長榮罷工將旅遊不便險列為不保事項,即1月22日以後投保的「旅遊不便險」,因長榮航空機師罷工而衍生出的相關損失,不在理賠範圍內。

不過,對於長榮航空機師還沒罷工,「旅行不便險」就可以拒絕理賠嗎?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日出面明確表示,取得合法罷工權跟宣布罷工不一樣,因此,保險公司不得拒保,或列為除外不保項目或不理賠項目。

她說,如果只是取得罷工權,其實是沒有影響,由於投保「旅遊不便險」裡面有班機延誤保險,在特別不保事項中只提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向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時,已宣布或已發生工或工運活動,但取得「罷工權」,這只是權利,並沒有宣布何時要罷工,因此,已洽簽保險契約部分,應該是不會受到影響。

施瓊華進一步解釋,取得罷工權不代表會去做罷工行為,如果跟保險公司買了班機延誤險,保險公司只要賣出保單,契約成立以後,未來如果有發生罷工或宣布罷工情勢,保險公司承保了就不能拒賠,不能列入特別不保事項。也就是說,如果已買了且真的發生罷工行為,導致班機延誤,當然就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