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全姓男子,前年5月間幫廖姓前女友慶生時要求復合遭拒,竟情緒失控攻擊廖女,並持剪刀及水果刀切斷其頸部氣管,導致廖女當場死亡,案經審理,法院一審判處全男無期徒刑,二審則改判有期徒刑21年,最高法院今(2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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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全男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與廖女發展成戀人關係,也因此從桃園搬到台中市與對方同居,雖前年4月份2人感情變淡分手,但期間仍會互相聯繫;2022年5月間全男趁著幫廖女慶生時要求復合,不料遭拒絕後全男竟瞬間抓狂,除徒手拉扯對方頭部撞擊牆面、地面外,還持預藏的水果刀及剪刀刺殺廖女頸部致死,並猥褻、性交屍體。

隔天一早全男帶著廖女兒子到超商進食後,隨即到警局自首殺人,一審法院認定全男手段兇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二審後,台中高分院考量其自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惡性未達應科以最長期監禁程度,改判有期徒刑21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