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一名67年次陳姓男子在107年間二度酒後騎乘機車,遭裁罰共計新臺幣16萬元未繳,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日前派員赴其住居所查訪,陳姓男子現場表示其有意繳納欠款,惟已待業半年以上,生活困難,桃園分署旋即協助轉介其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尋求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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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表示,日前派員至陳姓男子家現場執行,執行人員一進陳姓男子家,就發現屋內裝潢陳舊,天花板、家具及牆壁皆已破損,陳男在場表示由於其在一年內二度酒駕,駕照已被吊銷,且自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因此只能在住家附近工作。

男子表示,111年9月至112年5月間又因酒駕入監服刑8個月,出獄後雖已戒酒,但卻因為更生人身份,無法找到穩定的工作,只能在工地打零工維生,手因為搬重物而受傷,已經超過6個月沒有收入,桃園分署旋即協助轉介就業,陳男十分感激,並承諾如生活穩定,一定會繳納所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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