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冠換股案爭議風波不斷,引發大股東網銀國際訴諸法律戰,網銀今(18)日再發聲明,指控智冠違法事證,股權交換未送股東會表決!主要是智冠董事王炯棻,身兼金智富、台鋼與榮剛董事長,依據相關條例,公司與關係人交易達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需提交股東會同意後,才能簽訂交易契約與支付款項,但智冠顯然違法,應該交由股東會表決的卻沒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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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指出,智冠在2023年12月21日召開董事會,通過與榮剛公司進行股權交換。然而在智冠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十二條有載明,與關係人交易達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者,需提交股東會同意後,才能簽訂交易契約與支付款項。

看看其中一名董事王炯棻,除了是本次交易對象榮剛公司董事長以外,更是台鋼集團母公司台鋼董事長,台鋼是金智富資產百分百所持有的公司,王炯芬也是金智富董事長,並持有金智富股權64,181,916 股。

網銀表示,從台鋼集團的官網裡面,也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整個集團的控制關係。再加上智冠所稱股權交換綜效是台鋼集團的泛娛樂產生,更足以佐證台鋼集團與子公司間的從屬控制關係。

網銀進一步說明,由最主要的上層公司金智富,到集團母企業台鋼公司,再到交換對象榮剛公司,均由王炯棻任董事長。而在2023年12月21日當天,王炯芬與簡金城董事都缺席了董事會,不就是為利益迴避嗎?

網銀抨擊,從股權關係到實質控制關係,都足以認定榮剛與智冠為關係人,既然與關係人交易達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此案就必須遵照智冠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送交智冠股東會,由全體智冠股東表決通過才能簽訂契約,董事會決議當屬無效。

網銀認為,智冠用盡各種手段,從阻擋獨董、拒絕提供資料、不合理的估價、並且違反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不送股東會表決,視公司治理於無物,只為達到個人私權爭奪。請主管機關盡速查辦此股權交換案違法事項,以確保廣大智冠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