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經營權之爭去(2023)年6月才剛落幕,大股東又因新光人壽增資議題意見不合,新光金名譽董事長吳東進與改革派大股東隔空互嗆,新光金則表示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爭取監理寬容,以期有效解決問題。不過,金管會(16)日也明確回應新光金,「盡速辦理增資,而不是寄望監理寬容。」
金管會要求新壽當初承諾的70億元增資案必須到位,但截至去年底,只有15億元到位,新光金創辦人、名譽董事長吳東進曾多次表達支持增資的意願,並喊話新光金,應在年報出爐前積極完成增資,否則若遭金管會限制業務,新光人壽將陷入「惡性循環」困境。
新光金改革派大股東昨日也發出5點聲明,指稱吳東進所說皆是似是而非、混淆視聽,大股東反控就是因為過去經營不善,造成公司重大虧損而須處分重要資產,漠視公司治理而遭致裁罰,甚至董事長及高階經理人遭受停職停薪等處分,嚴重戕害公司經營體質及形象,經營績效日益低落。
而新光金則強調,自始至終都認為有必要增資,並沒有不增資,只是面對人壽子公司的RBC缺口,並非70億元就可以解決的,2023年8月28日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和主管機關努力溝通,爭取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及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計算,但幾次溝通並未獲金管會同意。
此外,為積極尋求有效根本解決新壽缺口的方案,新光金董事會已在2023年12月27日決議委聘外部顧問公司進行財務診斷,協助評估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自救方案,目前顧問公司也正在遴選當中,新光金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爭取監理寬容以期有效解決問題。
不過,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表示,新壽2023年上半年資本適足率(RBC)未達到保險法規定的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已命令新壽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提高資本等級。而在新壽提出的財務業務改善計畫中,包括新壽2023年7月董事會通過的現金增資70億元規劃在內,但目前僅到位15億元,金管會將持續要求新壽依財務業務改善計畫辦理。
對於新光金想爭取放寬新壽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還有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自有資本計算,蔡火炎也再次強調,「之前就已回覆礙難同意」,他還要新光金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不是寄望監理寬容,目前也未接獲新光金提出其他建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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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改革派大股東昨日也發出5點聲明,指稱吳東進所說皆是似是而非、混淆視聽,大股東反控就是因為過去經營不善,造成公司重大虧損而須處分重要資產,漠視公司治理而遭致裁罰,甚至董事長及高階經理人遭受停職停薪等處分,嚴重戕害公司經營體質及形象,經營績效日益低落。
而新光金則強調,自始至終都認為有必要增資,並沒有不增資,只是面對人壽子公司的RBC缺口,並非70億元就可以解決的,2023年8月28日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和主管機關努力溝通,爭取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及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計算,但幾次溝通並未獲金管會同意。
此外,為積極尋求有效根本解決新壽缺口的方案,新光金董事會已在2023年12月27日決議委聘外部顧問公司進行財務診斷,協助評估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自救方案,目前顧問公司也正在遴選當中,新光金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爭取監理寬容以期有效解決問題。
不過,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表示,新壽2023年上半年資本適足率(RBC)未達到保險法規定的資本適足等級,金管會已命令新壽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提高資本等級。而在新壽提出的財務業務改善計畫中,包括新壽2023年7月董事會通過的現金增資70億元規劃在內,但目前僅到位15億元,金管會將持續要求新壽依財務業務改善計畫辦理。
對於新光金想爭取放寬新壽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還有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自有資本計算,蔡火炎也再次強調,「之前就已回覆礙難同意」,他還要新光金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不是寄望監理寬容,目前也未接獲新光金提出其他建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