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64歲吳姓男子去年9月中持刀到樓上住戶家當著2幼子面前殘殺鄰居夫妻,由於,現場僅2名幼子目擊案發經過,而吳男多次提訊皆行使緘默權,檢方歷經4個月偵查,比對吳犯案動線及逃逸影像,高雄地檢署今(12)日偵結向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偵結起訴,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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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吳男因不明原因預謀殺人,案發當天上午7時許,吳男持手持刀械上樓至鄰居羅家,因大門未關,吳男隨即進入客廳,先見36歲蔡姓女子在客廳正準備帶兩子上學,吳竟一言不發當著兩稚子面前,持刀砍刺蔡女胸、腹等五處,因肺、肝部位中刀傷勢嚴重,蔡女當場死亡。

隨後,吳男再進入主臥室,持刀砍刺未著衣物之的羅男,造成他身中胸、肩等8處銳力傷,刺入心、肺等部位,致心包填塞、左右側血胸當場死亡,行凶手段兇殘。檢方歷經4個月調查,全案於今(12)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

苓雅分局偵查隊長陳仁正指出,當天早上,死者的孩子下樓至管理室,由管理員協助報案,其狀況是鄰居之間的糾紛所引起,吳姓男子不滿樓上長期發出噪音,因此殺害該對夫妻。

陳仁正提到,警消獲報雖緊急趕抵救援,夫妻兩人早已失去生命跡象,案發3小時後吳男在枋寮落網,並坦承行兇,但吳男全程均拒絕回答應訊 警方也於隔日尋得他變裝衣物及凶刀。

偵查過程中,檢方表示,吳男多次行使緘默權,檢察官勾稽比對大樓及逃逸路線監視器影像,綜合案發現場、被告衣物及指甲等處採得跡證之鑑定結果、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等各項事證,累計訊(詢)問告訴人及相關證人至少11人。

在考量2名孩童心理狀況,委請醫院協助評估個案身心狀況與進行心理鑑定,在醫師及心理師陪同下進行訊問,透過專業及嚴謹的程序,減少重複陳述,鞏固證詞的證據能力。

另外,吳男僅於初為警逮捕時,僅曾口頭坦承犯行,其後所有偵訊均行使緘默權,且於犯後旋即騎車逃逸且以變裝、滅證方式掩人耳目,顯見他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

最後,吳男也未向被害人家屬表達道歉或懺悔之意,難認其已就其錯誤行真心悔悟;佐以吳男於犯罪時年齡,縱量處無期徒刑,等他符合假釋要件得以出監,已年近90,顯無何復歸社會的更生可能性,也無教化的可能性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