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發現王道銀行有投資負責人擔任獨立董事的公司股票,依銀行法開罰100萬元罰鍰。對此,王道銀行今(10)日發出聲明表示,由於溝通與作業程序不及導致誤買股票,王道銀行已接獲主管機關裁罰,將虛心改進,未來也將強化董事宣導,並優化改善建檔的即時性,杜絕未來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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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銀行說明,依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負責人包括董事會中所有董事成員及公司經理人等,而金管會所指的「投資公司負責人擔任獨董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當中的「公司負責人」是指王道銀行的1名董事。

王道銀行說明,該行1名新任獨立董事,在去年6月16日王道銀行股東會當選擔任董事之前一日6月15日,當選擔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獨董。由於溝通及作業處理的時間差,王道銀行未能即時得知與更新該董事同時於其他公司任職董事情事,而同時,在股東會當日及其後幾日,該行交易部門依據長久專業投資判斷,買進這公司股票,這公司因有王道銀行董事同時任職其董事,也是王道銀行因「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而不得投資的公司。

也因為時間差所致,王道銀行說,在得知後,已立刻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於得知後隔日已將這家公司股票全數出清完畢。這次事件為董事未能及時通知並提供完整利害關係人資訊,以及王道銀行作業建檔亦未能及時建置的時間差所致,王道銀行強調,該行交易部門的投資為基於長久研究評估的專業判斷,絕無任何利害關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