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周姓女子(33歲),本月6日在大安區光復南路某處發現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子站在停車位上,不料向對方示意要停車後,該名婦人竟朝周女比出中指,隨後才憤而離去,事後周女不甘受辱,將行車紀錄器上傳網路,並於昨(7)日上午到派出所提出告訴。
據了解,周女於本月6日下午3時許開車在大安區光復南路某處尋找車位,好不容易發現一個空車位後,卻有一名女子推著紅色嬰兒車「人肉佔位」,周女不得已只得示意對方離開,沒想到對方聽聞後竟突然轉頭比出中指,隨後推著嬰兒車上人行道離開。
莫名受辱的周女昨天到派出所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對此,警方則表示已依規定受理並取得相關事證,近期將通知涉案人說明,另外,警方也再次強調,依道交條例第78條,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依同條例第82條,行為人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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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受辱的周女昨天到派出所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對此,警方則表示已依規定受理並取得相關事證,近期將通知涉案人說明,另外,警方也再次強調,依道交條例第78條,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500元罰鍰;依同條例第82條,行為人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提醒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