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三生去年底將隔壁班同學割頸奪命,再度將「死刑」存廢議題點燃,被害人父母表態反對廢死,國民黨「侯康」陣營也要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正面回應到底贊不贊成廢死。法務部今(5)日表示,只要救濟程序完結,一定依法執行死刑,執行死刑皆須合乎法律規範,絕非一句口號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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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掌握目前有37名死刑犯,另有1人病死,該人為2009年3月9日在台北市士林區犯下隨機殺人案的黃富康,2023年10月17日因心因性休克病逝於台北看守所。

法務部表示,此37名死囚均有聲請憲法訴訟,其中還有1人併聲請非常上訴,訴訟程序均未終結,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貿然執行死刑,才是違法執行;法務部強調,要立即執行死刑,只有刪除救濟程序,然而這是否符合法治及兩公約,值得深思。

法務部表示,蔡清祥於2018年7月上任部長後,分別於2018年8月、2019年4月依法執行2次死刑。

事實上兩公約是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立法院開始討論是否內國法化,法務部於2007年3月及2008年1月將兩公約施行法草案呈報行政院核准立法院審議,當時在野的國民黨執反對意見。

政黨輪替後,2009年3月,立法院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ratification),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同年5月由前總統馬英九在台北賓館簽署批准書,正式將國際公約內國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