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間,嘉義一名陳姓男子,於直播平台上「斗內」一名正妹直播主,並要求1對1在聊天室內「視訊裸聊」,未料陳男卻趁機偷錄下過程,甚至將影片PO到公開網站,供其他網友觀看,女直播者知悉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案經嘉義地院審理,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陳男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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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陳男於去年7月14日晚間,透過「LIVE173」影音視訊平台,「斗內」34歲的美女直播主,並要求1對1在聊天室內「視訊裸聊」,陳男卻趁機偷錄下過程,並將影片PO到色情網站,供其他網友觀看,女直播主得知被偷拍後,隨即報警提告。

案經嘉義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未取得女方同意,錄下女方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嚴重侵害其人格隱私權,審酌陳男坦承犯行,但未與女方達成調解共識,因此依妨害秘密罪處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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