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劉姓採茶工頭,因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遂於去年6月間潛入對方住處,用電線勒住女友脖子使其腦部缺氧昏迷後,再開車載到汽車旅館及老家,所幸前女友驚醒後趁隙逃出,劉男父親見狀也立刻大義滅親報警求救,案經審理,嘉義地院日前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劉男8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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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劉男因懷疑女友另有新歡,去年6月3日傳送「都無所謂了,命一條而己,隨便了,你今天沒抱住我,我車上拿槍了」等訊息給對方,但卻都被不讀不回;同月11日凌晨0時許,劉男在盛怒之下帶著電線攀牆從2樓闖入女友住處,並持電線將其勒昏。

隨後劉男開車將女友載至汽車旅館,待到天亮後又把虛弱的女友帶回老家拘禁,所幸過程中女友終於找到機會跑到大馬路上,路過的劉父見狀也趕忙報警並協助就醫;雖審理期間劉男辯稱自己沒有殺害前女友的意思,只是想嚇嚇對方,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半夜潛入他人住處,還趁其熟睡時出手攻擊,犯罪手段殘暴,因此依殺人未遂、剝奪行動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應執行八年4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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