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上午11時許,國道3號北向179.8公里處台中沙鹿段傳出8車連環撞車禍,國道警方獲報到場,進行事故排除,經查無人因此受傷,8車駕駛也無酒駕情事,確切事故經過和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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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故肇因疑為其中1輛自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前方車輛,導致後方6車追撞事故,所幸此事故無人受傷;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應遵循限速規定、並保持專注、握好方向盤,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如需變換車道,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變換車道, 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處新臺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