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大廠智冠科技與大股東網銀國際近來陷入經營權爭奪戰,雙方自2023年底起,不斷發消息駁斥對方論點,也引起諸多媒體關注、撰寫相關新聞,但智冠科技今(1)日卻大動作在紙媒頭版刊登半版廣告,指控網銀操控媒體寫偏頗新聞,並呼籲主管機關注意,企圖透過買廣告,影響主管機關決定。傳播學者表示,媒體報導應做好3原則,並呼籲企業本來就該針對爭議,說清楚、講明白,投放廣告效益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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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智冠與大股東網銀陷經營權爭奪戰,智冠找來榮剛救援,雙方決議換股引發爭議,原始股東憂心權益受損,同時也掀起「獨董制度形同虛設」的爭議。

連日來,各家媒體秉持監督財團、滿足民眾「知的權利」,幫助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等,揭露相關消息、採訪學者專家分析該爭議,卻有特定媒體遭智冠科技刊登廣告、點名,攻擊網銀操控媒體寫偏頗新聞,並「要主管機關注意」,將經營權之爭燒向媒體、試圖影響主管機關決策。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今天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只要媒體確定有消息來源、查證、平衡報導,就符合新聞寫作原則,不用擔心被質疑,但也切記不要成為單方報導的傳聲筒;遭媒體報導的當事人花錢登廣告,是合法合理的回應方式,但效果其實不大,很多議題其實不只一兩家媒體會報導,有時立委會關注,或是學者也會投書討論,企業若一一登廣告抨擊,只是白白讓接受投放的媒體賺到廣告費,他建議企業要向大眾說清楚、講明白爭議之處,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說,若相關報導有請教專家學者的意見,並充分揭露,並非由媒體自行撰寫,就不用太擔心立場偏頗的質疑;刊登廣告要能取信大眾,得看廣告內容的舉證是否充分、有具體證據,才經得起各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