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約60歲女性,從年輕時就很注重保養,臉上一有黑斑,就會立刻「進場維修」,但這一年來注意到臉上有個黑色斑點,用雷射打掉後,黑色斑點卻頑強長回來,於是決定就醫,結果發現是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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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病例的萬芳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沈孟暵說,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從小到大不停受到日光曝曬,難免會受到損傷,有時甚至出現癌變。

皮膚癌可以分成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以及其他皮膚附屬器的癌症,在台灣則是以肢端黑色素瘤較為常見,病灶部位以腳底最多,其次是手掌與指甲下方,因此觀察手腳異常的黑色素變化是重要課題。 

沈孟暵也說,容易罹患皮膚癌與惡性黑色素瘤者,可分為7大高危險族群:

1、年輕時可能因工作經常曬到太陽,或喜歡曬日光浴且常曬傷。

2、具有免疫缺陷、器官移植的患者,或長期使用免疫調節劑的病人。

3、身上有傷口長期不會癒合,需小心傷口是否為皮膚癌造成。

4、長期攝取無機砷,例如某些地區的地下水含有較高濃度的砷。

5、身上有很多顆黑色素痣,多達50至100顆。

6、一出生,寶寶就有先天性黑色素痣,且面積大於20公分以上的巨型黑色素痣。

7、有惡性黑色素瘤的家族史。

沈孟暵指出,民眾若符合上述1到2項不用過度慌張,可以先照相紀錄、觀察,檢視是否有呈現不對稱、邊界不規則、顏色較雜亂、面積擴大(突然增長)、出現莫名的傷口,且超過2周以上未痊癒,或當先天巨型黑色素痣摸到硬塊時,建議到醫院進行詳細評估,或進一步皮膚切片檢查,若真的罹患皮膚癌,只要接受適當治療,多數都能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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