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沖繩縣駐日美軍普天間基地搬遷事宜,日本國土交通大臣齊藤鐵夫今(28)日實施「代執行」,代替沖繩縣政府批准基地搬遷相關工程的設計變更。這是日本中央首次依據《地方自治法》,實施「代執行」地方政府事務。對此,沖繩縣政府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共同社》報導,普天間基地計畫從沖繩縣宜野灣市搬遷至沖繩縣名護市邊野古,由於邊野古海域需要進行地盤改善工程,但對於美軍基地縣內搬遷一事持反對立場的沖繩縣政府,遲遲未批准改善工程,造成基地搬遷事宜延宕。
沖繩縣政府認為美軍基地帶來的噪音、事故等問題給地方造成沉重負擔,昨日才針對美軍在嘉手納基地實施傘降訓練提出抗議,敦促美軍今後不要在嘉手納基地進行傘降訓練。根據美日協議,僅有在「例外情況」下才會在嘉手納基地實施傘降訓練,日本外務省解釋,此次訓練就是例外情況,但是沖繩縣政府不接受這說法。
在普天間基地搬遷案,福岡高院那霸支部之前已判決沖繩縣政府敗訴,必須批准改善工程的聲請許可,但沖繩縣政府仍拒絕批准,因此齊藤鐵夫實施「代執行」。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規定,地方政府違反法令或疏於管理,若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經建議、指示和起訴後可實施代執行。
沖繩縣知事玉城丹尼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強調此事在所有都道府縣都可能發生,「有可能成為否定地方自治的先例」,呼籲中央政府展開對話,找出根本性解決普天間基地搬遷案爭議的方法。
在上訴官司期間,代執行效力維持不變,施工將會持續推進。若最高法院結果判決沖繩縣政府,則沖繩縣政府可再撤銷工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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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縣政府認為美軍基地帶來的噪音、事故等問題給地方造成沉重負擔,昨日才針對美軍在嘉手納基地實施傘降訓練提出抗議,敦促美軍今後不要在嘉手納基地進行傘降訓練。根據美日協議,僅有在「例外情況」下才會在嘉手納基地實施傘降訓練,日本外務省解釋,此次訓練就是例外情況,但是沖繩縣政府不接受這說法。
在普天間基地搬遷案,福岡高院那霸支部之前已判決沖繩縣政府敗訴,必須批准改善工程的聲請許可,但沖繩縣政府仍拒絕批准,因此齊藤鐵夫實施「代執行」。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規定,地方政府違反法令或疏於管理,若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經建議、指示和起訴後可實施代執行。
沖繩縣知事玉城丹尼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強調此事在所有都道府縣都可能發生,「有可能成為否定地方自治的先例」,呼籲中央政府展開對話,找出根本性解決普天間基地搬遷案爭議的方法。
在上訴官司期間,代執行效力維持不變,施工將會持續推進。若最高法院結果判決沖繩縣政府,則沖繩縣政府可再撤銷工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