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年終歲末,尤其跨年聚餐最常吃火鍋,不過火鍋湯頭多元,食材更有肉品、海鮮、豆製品、蔬果等多種選擇,一不小心,便容易產生食品安全問題。食藥署提醒民眾,安心吃鍋要做好3件事,對於表面較粗糙的蔬果應先刷洗乾淨再分切,且食品中心溫度應加熱到70℃以上,同時不要為追求口感而生食,才能健康享受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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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火鍋食材的保存,食藥署提醒業者及民眾,應選擇優良廠商,並選擇具有驗證標章或溯源證明文件的食材,同時要留意儲存條件,冷藏食品應存放於0~7℃、冷凍食品應存放於-18℃以下,並掌握「先進先出」原則,較早到期的食品應放在較晚到期食品之前。

此外,對於食材調理前解凍方式,則建議置於冷藏庫或以微波爐解凍,密封包裝以流水解凍。

▲《大慶談美食》指出,解凍肉時,在清水內加入一點「白醋」,用手揉搓均勻,如此一來,在半小時之內就能輕鬆將凍肉退冰了,而且還能軟化肉質。(圖/取自pixabay)
▲食材解凍不宜長時間置放在室溫之下,建議放在冷藏庫或以微波爐解凍。(示意圖/取自pixabay)
食藥署指出,要預防食品中毒,則有3件事要注意,包括洗淨、加熱與不生食。在洗淨的環節,食材調理前要徹底清洗,對於表面較粗糙的蔬果,由於比較容易藏汙納垢,更要刷洗乾淨再分切。

在加熱的環節,則需注意食品加熱中心溫度應超過70℃,而烹煮蛤蜊或牡蠣等貝類時,許多民眾為了吃到「又鮮又肥」的海鮮,看到殼一打開就立刻撈起,食藥署提醒,應再多加熱一段時間;在不生食的環節,則應注意切勿為了追求口感而忽略生食風險,飲水要先煮沸才能飲用。

食藥署表示,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並重視消費者「知」的權利,該署已訂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呼籲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如實標示,而民眾於外出用餐時,也可留意相關標示資訊,安心挑選自己喜歡的湯底。

▲古寧頭北山與安岐海岸的牡蠣大幅消瘦,水試所:受天候影響。(圖/記者蔡若喬攝)
▲煮牡蠣別為了追求口感搶鮮,燙一下就撈起,建議還是加熱煮熟、避免生食。(圖/NOWnews資料照片)
🟡吃火鍋注意事項:

📍選擇具有驗證標章或溯源證明文件的食材。

📍冷藏食品應存放於0~7℃、冷凍食品應存放於-18℃以下。

📍食材存放時, 較早到期的食品應放在較晚到期食品之前。

📍解凍可置於冷藏庫或微波爐, 密封包裝以流水解凍

📍食材要徹底清洗,表面較粗糙的蔬果更要刷洗乾淨再分切。

📍食品至少要加熱到70℃,蛤蜊或牡蠣等貝類的殼打開後不要馬上吃,應再加熱一段時間。

📍不要生吃,飲水先煮沸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