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生夢想屋,跨過買房門檻後,下一個難關是裝潢。好的室內設計師能兼顧預算、品質與舒適性,把陋室打造成頂級舒適屋,但中部一對母女找上新銳設計師裝修透天,一張A4極簡合約加註「不得洩漏或是任意轉予第三者」不合理條款,甚至也不註記完工日,母女原想不註記完工日是給室內設計師更充裕的時間,只是沒想到一時寬容,最後卻害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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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是,當事母女原計畫明(2024)年1月租約結束後入住新房,早早與設計師談妥並簽約,「提供全套完整的室內設計施工設計圖,承攬費用為15萬元」,也在8月底用紙本討論風格,第一階段付款後,到了9月底,只收到3D示意圖,擔心怕來不及施工,數次溝通後無回應,而透過存證信函,提醒設計師在10月底提供設計圖面資料,若無法提供則終止。

▲當事合約僅一張A4紙,並且押注「不得洩漏或是任意轉予第三者」的條款,業者認為不合理也不合法。(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當事合約僅一張A4紙,並且加註「不得洩漏或是任意轉予第三者」的條款,不合理也不合法。(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結果設計師收到存證信函後才趕工提供圖檔,並以存證信函回覆「強調屋主要求的時間不合理,侵害了個人的勞動權益。」但最後提供的圖檔,被承攬工班發現很多地方沒有標尺寸、材質、連圖名都沒寫,很多圖都有缺漏根本難以施工,但設計師給圖檔後就斷聯了,僅要求盡快給付尾款,屋主只好向當地消保官申請調解。

屋主母女無奈表示,當初體諒設計師需要時間,同意未寫上完工日,卻忘了她們也有入住的時間壓力和成本,經存證信函通知後,設計師只傳來的電子圖檔,也不和他們溝通確認,只有提到錢,更讓她們心寒。

▲母女將收到的圖檔印出,但承攬工班發現很多地方沒有標尺寸、材質、連圖名都沒寫,很多圖都有缺漏根本難以施工。(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母女將收到的圖檔印出,但承攬工班發現很多地方沒有標尺寸、材質、連圖名都沒寫,很多圖都有缺漏根本難以施工。(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對此,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很多民眾都是裝修小白,對於裝修都是一知半解,也無法對於設計師的回應能有所判斷,尤其是合約加註「不得洩漏或是任意轉予第三者」明顯失了公平,且理論上該條款並沒有效力,寫了也沒有用。

吳翃毅說明,不論是裝修設計承攬契約或是工程承攬契約,一定要載明清楚開工日及完工日資訊,且裝修設計承攬契約,包括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剖面圖、水電配管圖及材料設備說明(尺寸、規格、品牌、型號、單價)等等相關圖說,還有工程預算書除了要提供電子pdf圖檔,一定還要提供A3紙本,並經雙方簽名或蓋章確認

屋主該如何自保?吳翃毅強調,「最好的方式,屋主和設計師都應建立自我保護機制,市面上也有不少公版合約書可以參考,若能以「住保履約」約定好所有事項,確保交易價金安全,則能降低後續產生糾紛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