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百萬人訂閱的YouTuber小玉(本名朱玉宸)被控利用DeepFake製作、販售「換臉名人A片」,前年10月遭警方逮捕,不法獲利1338萬餘元,受害者有政治人物、藝人、新聞界和商界人士,涉嫌違反個資法。一審將小玉判處5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今(28)日撤銷改判小玉5年,另判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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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朱玉宸之前是YT直播主,莊男是朱的助理,二人於2021年2月起,在推特建立「台灣網紅挖面」頁面,供網友購買及註冊會員。一般會員為800元,可無限瀏覽片長約3至15分鐘的換臉短片;SVIP會員為1900元,可無限瀏覽片長約15至60分鐘的換臉長片;另可透過單次購買及集資購買等方式瀏覽。

檢方指控,莊男負責下載被害人的照片或影片,擷取被害人的臉特徵作為換臉素材,再由朱利用軟體,透過Deepfake技術合成,將被害人臉部特徵合成至日系AV女優影片中,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0月被查獲止,共計取得1338萬4766元。 

新北地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共119罪,判處小玉5年6月、莊姓助理判處3年8月,皆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高院開庭時,小玉稱認為一審判刑過重,他與莊男已經認罪且深切反省,也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高院審酌,朱、莊2 人利用被害人公眾人物的名氣,濫用換臉軟體,上傳供付費者觀覽,合成之數量龐大,獲利高達千萬,犯罪情節非輕;又衡以有83人提告妨害名譽,36人未提告,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1年8月。莊男判處4年6月。

▲朱玉宸(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7.25)
▲「小玉」朱玉宸,二審刑度加重,必須入監(圖/記者潘千詩攝,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