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改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今(26)日宣布,因應行動治理里長建言,加速大街廓內住宅區都市更新作業,針對板橋、三重、新莊及中永和等9處都計區完成土管要點法定程序檢討,於今日公告發布實施,將原本未臨接8米以上道路住宅區容積率有條件從200%放寬為240%,落實市府推動多元都更整合之目標。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表示,在兼顧地區防災、交通、環境容受力等面向下,有條件檢討放寬容積率,以加速地區都更改建;經檢討9處都市計畫區內,可適用之住宅區面積約170公頃,將有效帶動大街廓內老舊建築的更新改建,未來採都市更新開發之住宅區基地,其臨6公尺以上未達8公尺道路或現有巷道者,基準容積率從現行200%酌予調高為240%。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進一步補充,因指定須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故未來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將對基地周邊之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步行系統留設等面向進行整合考量,營造友善步行空間系統,在都市更新改建的同時,兼顧地區防災需求及交通容受力,創造地區最大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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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進一步補充,因指定須採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故未來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將對基地周邊之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步行系統留設等面向進行整合考量,營造友善步行空間系統,在都市更新改建的同時,兼顧地區防災需求及交通容受力,創造地區最大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