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15)公布最新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做法,引發汽機車版「帝王條款」討論。事實上,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30日實施,如超速記1點、闖紅燈記3點,駕駛人1年內集滿12點,駕照就會被吊銷2個月,而違規次數最多的記點違規行為是超速,件數破百萬件。而新制上路後,截至12月7日止,已有944人被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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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路局統計,今年6月30日至12月7日,總計有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點,944人達12點被通知吊扣駕照。而在記點規定修正前,每年大約3.2萬人因記點遭吊扣駕照。而需記點的違規項目前5名及件數統計如下:

Top 1:超速(記1點),共101萬2158件。

Top 2:違規臨時停車(記1點),共90萬5560件。

Top 3: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記1點),共67萬6443件。

Top 4:闖紅燈(記3點),共45萬8619件。

Top 5: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例如跨越雙黃線,記1點),共45萬6984件。

▲台灣政府今年拋第2戶限貸令等打防措施,還祭出被稱「最強打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但建商卻逆勢迎來了高光時刻,營建類股指數創新高。(圖/記者徐銘穗攝)
▲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違規停車,只要不妨礙交通,即採「勸導不舉發」,也改成「不記點」。(圖/記者徐銘穗攝)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5個月,交通部昨(15)澄清紅線違停不開放民眾也檢舉也不記點,同時也公布微調記點作法,將上述第2名的「違規臨時停車」細項中,排除掉「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停,改為「勸導不舉發」,若妨礙通行又無法勸導時,雖然還是會開罰,但改成「不記點」。

交通部最新違條記點作法中,「併排或消防栓5公尺」違規臨時停車,依規定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但若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果違規臨時停車確實有妨礙人車通行,不符合勸導處理規定時,會處罰鍰,也維持「記1點」。

▲常見交通違規記點行為。(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常見交通違規記點項目。(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其他交通違規記點項目與加重項目。(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其他交通違規記點項目與加重處分項目。(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記點新制調整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未指定主要駕駛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租賃車及公司車,因無法記點或記次,改處租用人罰鍰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