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行人地獄」交通議題持續發燒中,近日一名網友開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時,停車禮讓2名站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但由於行人號誌是紅燈,2名行人就站在斑馬線上一邊聊天一邊等待,原PO卻因怕遭人檢舉開罰,靜止超過1分鐘都不敢通過,影片曝光後立即引起熱議。不少人認為「行人號誌」是紅燈所以可以通過,但也有人覺得遭後車檢舉反而麻煩。而根據今年6月30日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中,不停讓行人的取締標準,是依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並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
一名網友昨(15)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貼出行車記錄器影片,只見他在14日下午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正要右轉進入文化路16巷時,他看到有2名行人站在斑馬線上,因此立即停車禮讓。沒想到,2名行人卻站在路邊對談,正要過馬路時才發現號誌已經變紅燈,因此又退回路邊,一邊聊天一邊等待。
不過,由於行人依舊站在斑馬線上,這讓原PO完全不敢開車通過,即使後方機車及對向來車都已開始移動通過,但他仍然停在原地禮讓,時間長達1分鐘直到影片結束。原PO事後也感嘆,「讓與不讓之間!補充一下,我是職業駕駛,我要靠駕照吃飯,有任何問題就不是6000元可以打發的」。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注意到影片中行人的號誌是紅燈,表示「行人號誌是紅燈,當然不用讓」、「行人號誌是紅的,你要等什麼?他如果是已經在路中間你才要讓」。但也有人直言「在台灣,不管紅燈還是綠燈,路人只要站在斑馬線上外側不要動,就能輕易的玩死汽機車駕駛了」、「雖然行人是紅燈,但若被後車檢舉,你還是要花時間申訴,麻煩」。
事實上,今年6月30日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就強化了禮讓行人的交通制度。禮讓行人新制包含車輛需完全靜止,讓行人優先通過;不停讓行人的取締標準,則依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並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此外,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也曾發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懶人包,並指出「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
未禮讓行人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機車維持1200元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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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行人依舊站在斑馬線上,這讓原PO完全不敢開車通過,即使後方機車及對向來車都已開始移動通過,但他仍然停在原地禮讓,時間長達1分鐘直到影片結束。原PO事後也感嘆,「讓與不讓之間!補充一下,我是職業駕駛,我要靠駕照吃飯,有任何問題就不是6000元可以打發的」。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注意到影片中行人的號誌是紅燈,表示「行人號誌是紅燈,當然不用讓」、「行人號誌是紅的,你要等什麼?他如果是已經在路中間你才要讓」。但也有人直言「在台灣,不管紅燈還是綠燈,路人只要站在斑馬線上外側不要動,就能輕易的玩死汽機車駕駛了」、「雖然行人是紅燈,但若被後車檢舉,你還是要花時間申訴,麻煩」。
事實上,今年6月30日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就強化了禮讓行人的交通制度。禮讓行人新制包含車輛需完全靜止,讓行人優先通過;不停讓行人的取締標準,則依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並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此外,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也曾發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懶人包,並指出「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
未禮讓行人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機車維持1200元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