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因護航遠雄而有貪汙案纏身,但他去年仍登記參選角逐連任,板橋前江翠里長梁金龍在該案一審法院宣判前,先在LINE群組「預言」周勝考要被判13年6月,被周勝考提告。高院今(14)日仍判梁金龍4個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勝考是2022年新北市議會板橋選區的登記候選人,然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並定2022年10月28日宣判。
梁金龍於宣判前,也就是10月4日下午5時,以LINE傳送「周勝判幾年、據說是13年半、他椿腳的錢,應該下去了、敢去收回嗎、應該不可能吧、如有當選一年就解職了,速審法,二審不能超一年,二審有罪就結案了,跟選罷法一樣,我們的案子就是這樣,貪污的,選罷法跟貪污都是二審就確定了,這樣橋就少一位議員而且沒補上,那幾位里長椿腳準備上法院了」等訊息給律師、議員等超過2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新北院依選罷法散布謠言、傳播不實罪,判梁4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梁上訴求輕判,高院認為,原審已詳細說明量刑基礎,已斟酌刑法各款事由而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沒有違背公平正義精神,認為梁金龍上訴沒有理由,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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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龍於宣判前,也就是10月4日下午5時,以LINE傳送「周勝判幾年、據說是13年半、他椿腳的錢,應該下去了、敢去收回嗎、應該不可能吧、如有當選一年就解職了,速審法,二審不能超一年,二審有罪就結案了,跟選罷法一樣,我們的案子就是這樣,貪污的,選罷法跟貪污都是二審就確定了,這樣橋就少一位議員而且沒補上,那幾位里長椿腳準備上法院了」等訊息給律師、議員等超過2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新北院依選罷法散布謠言、傳播不實罪,判梁4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梁上訴求輕判,高院認為,原審已詳細說明量刑基礎,已斟酌刑法各款事由而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也沒有違背公平正義精神,認為梁金龍上訴沒有理由,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