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劉姓男子,上(11)月30日凌晨喝酒醉倒在便利商店前,民眾見狀報案,並由救護車送至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救治,豈料劉男在醫護為其檢傷時突然失控,當場對著醫護咆哮並掐住急診室傳送員李男頸部,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逮捕劉男,劉男也在酒醒後相當懊悔,聲稱是誤以為會被摘除器官,才激動反抗。偵訊後,警方以違反醫療法及傷害、恐嚇罪嫌將劉男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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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於11月30日凌晨4時40分獲報,43歲劉姓男子醉倒路邊被送醫,醫護為其檢傷時卻突然失控,對著醫護咆哮並徒手攻擊,造成急診室傳送員李男頸部受傷,員警到場將劉男逮捕。

▲板橋男酒醉倒路邊被送醫,醫護為其檢傷時,他以為要「被摘器官」而掐傷醫護。(圖/翻攝畫面)
▲板橋男酒醉倒路邊被送醫,醫護為其檢傷時,他以為要「被摘器官」而掐傷醫護。(圖/翻攝畫面)
劉男清醒後,感到懊悔不已,表示因酒醉誤以為醫護人員的檢傷行為,係要傷害與摘取其身上的器官,才激烈的抗拒並大聲呼叫,並非蓄意攻擊。全案訊後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新臺幣30萬元;警方表示,透過平時與轄內醫療院所建立的橫向聯繫管道,遇緊急狀況時,經院方通報,將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力到場排除,並依法偵辦,以展現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