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眾開車行經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長安東路口,卻見到一名男子闖紅燈,並於斑馬線上跳舞、比中指,讓人十分傻眼,該民眾將整個過程PO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對此,北市警方指出,該男子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另外也恐涉及公然侮辱,不過目前尚未接獲民眾報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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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該男子沿長安東路二段、復興北路口,於東側行人穿越道往南闖紅燈,民眾開車經過,隨即停車禮讓行人,但該男子卻邊走邊跳舞,又向停讓的車子比出不雅中指手勢,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影片曝光之後引發網友討論,紛紛表示「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總是會有一些絆腳石」、「行人闖紅燈是對的?」、「超級沒禮貌」。

▲北市一名男子闖紅燈,並於斑馬線上跳舞、比中指,讓人十分傻眼,整個過程被PO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紛紛怒斥男子沒禮貌。(圖/翻攝爆料公社)
▲北市一名男子闖紅燈,並於斑馬線上跳舞、比中指,讓人十分傻眼,整個過程被PO到「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紛紛怒斥男子沒禮貌。(圖/翻攝爆料公社)
對此,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或於交通頻繁道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坐、臥、蹲,足以阻礙交通者,處500元罰鍰,而影片中男子明顯已違規,另外,恐也涉及公然侮辱,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不過警方指出,《刑法》公然侮辱罪屬告訴乃論,目前尚未接獲有民眾報案,並呼籲,雖然駕駛應禮讓行人,但行人也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通行,以維護交通秩序、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