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就特別預算常態化、債留子孫及建議未來稅課收入實徵數較預算數增加全數用來還債問題,在野黨更質疑,總統蔡英文至今只願承認任內負債增加4350億元,實際上我國目前累積負債達到6.8兆,還有3個特別預算將從明年開始陸續舉債6790億元,總負債將高達7.5兆。對此,財政部則提出4點澄清說明,除強調特別預算編列無常態化且併同總預算納入債務控管,並表示舉債支應重大建設並無債留子孫,未來稅課收入實徵數較預算數增加,優先減少舉借、還債或累積至歲計賸餘。
財政部表示,特別預算依預算法及各特別條例規定,因應國家遭逢特殊事故及推動重大政事而編列,並多採分年或分期編列,實際預算編列是分散於各年度,非全數一次舉債。財政部辦理各年度總預算籌編作業時,均將各該年度特別預算舉債一併納入債務存量控管。
財政部辦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已將113年度(含以前)總預算(案)及各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分配數計入債務未償餘額,受公共債務法存量債限管控,至114年度及115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分配數僅1595億元,非所稱蔡政府任期屆滿後還要舉債6790億元。
財政部強調,近年編列的各項特別預算,均有其必要性,且公共建設得以政府投資方式帶動國內經濟成長,進而增裕政府稅收,提升財政量能,形成良性循環,爰前瞻建設以舉債籌措財源,其建設資產亦將留供後代承接,造福後代子孫,符合代際負擔公平。
至於近年歲入執行優於預期,財政部也重申,優先減少舉借、還債或累積至歲計賸餘。105年度至112年度已還債7960億元(內含增加還本),其中107年度至112年度因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原編列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6556億元,均未舉借。並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增加還本規定,分別於其中4個年度增加債務還本1090億元,而該年度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的收支賸餘,均累計至歲計賸餘,供未來年度作為融資財源,以相對減少債務之舉借。
財政部表示,未來財政部將賡續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依公共債務法規定,於年度預算視歲入狀況及稅課收入執行情形,適時審酌增加還本數,減輕債務負擔。
財政部還提到,近年來財政部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妥適運用財政政策維繫經濟穩定成長,並利用經濟成長帶動稅收增長適時增加還債,105年度蔡總統上任時長期債務實際數5.4兆,截至112年11月30日長期債務實際數為5.8兆元,僅略增加4200億元,105年底債務比率決算數由33.0%下降至112年11月30日債務比率實際數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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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辦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已將113年度(含以前)總預算(案)及各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分配數計入債務未償餘額,受公共債務法存量債限管控,至114年度及115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分配數僅1595億元,非所稱蔡政府任期屆滿後還要舉債6790億元。
財政部強調,近年編列的各項特別預算,均有其必要性,且公共建設得以政府投資方式帶動國內經濟成長,進而增裕政府稅收,提升財政量能,形成良性循環,爰前瞻建設以舉債籌措財源,其建設資產亦將留供後代承接,造福後代子孫,符合代際負擔公平。
至於近年歲入執行優於預期,財政部也重申,優先減少舉借、還債或累積至歲計賸餘。105年度至112年度已還債7960億元(內含增加還本),其中107年度至112年度因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原編列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6556億元,均未舉借。並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增加還本規定,分別於其中4個年度增加債務還本1090億元,而該年度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的收支賸餘,均累計至歲計賸餘,供未來年度作為融資財源,以相對減少債務之舉借。
財政部表示,未來財政部將賡續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依公共債務法規定,於年度預算視歲入狀況及稅課收入執行情形,適時審酌增加還本數,減輕債務負擔。
財政部還提到,近年來財政部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妥適運用財政政策維繫經濟穩定成長,並利用經濟成長帶動稅收增長適時增加還債,105年度蔡總統上任時長期債務實際數5.4兆,截至112年11月30日長期債務實際數為5.8兆元,僅略增加4200億元,105年底債務比率決算數由33.0%下降至112年11月30日債務比率實際數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