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年在「行人地獄」的議題上備受關注,6月底開始,針對斑馬線未禮讓行人車輛祭出重罰6000元新規,讓不少汽機車駕駛上路都更加的謹慎,但是卻也讓「禮讓行人」爭議事件不斷發生,近日一位民眾分享在開車上路時,特別停下禮讓行人,結果卻反而被開了一張2萬4000元的罰單,原因是因為「驟然停車」,讓他超傻眼,所幸最後申訴之後,罰單被警方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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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幫朋友在最近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文指出,表示事主開車上路時,看到有行人要通行,於是停下車禮讓行人,結果卻反被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不僅如此,收到的罰單還罰得比禮讓行人6000元還多,是2萬4000元,讓車主超傻眼表示「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

而從發出的罰單上可以看見,事件發生在11月3日晚間7點06分,該位車主行經台北市合江街時,被民眾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因此遭警方開罰2萬4000元,以普通違規罰鍰來說,這數目堪稱天價。

▲有車主開車上路禮讓行人,結果反被後方車檢舉「突然驟停」,害禮讓行人車主被開出2萬4千天價罰單。(圖/爆怨公社)
▲有車主開車上路禮讓行人,結果反被後方車檢舉「突然驟停」,害禮讓行人車主被開出2萬4千天價罰單。(圖/爆怨公社)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回應「如果是被開這個直接申訴就對了,沒那麼容易成立,一般來說不可能開到一半突然停車」、「我也曾經在無斑馬線的地方禮讓行人,結果被後面的車狂按喇叭....不然是要直接衝過去是不是」、「真的有夠離譜....這個如果成立,我看你行人以後誰要讓你」、「一定要申訴!檢舉人也是吃飽太閒....」。

事實上,在斑馬線上看到有行人,汽機車應該要禮讓這點大家都知悉,但是如果是行人闖紅燈或者是沒按照規定走在斑馬線上,汽機車駕駛是否應該禮讓?過去有相關案例,如果行人闖紅燈一般還是「要禮讓」,行人違規則是會另行告發裁罰而如果行人沒走在班馬路上,車輛還是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當事故發生時,行人還是有可能被認定為穿越車道而承擔責任,即使駕駛沒有肇責,也有可能因未注意路況而涉及其他罪責。

▲6月底上路禮讓行人新規定,裁罰的標準用路人要記得,以免傷了荷包。(圖/NPA 署長室臉書粉專)
▲6月底上路禮讓行人新規定,裁罰的標準用路人要記得,以免傷了荷包。(圖/NPA 署長室臉書粉專)
而對於該次案件,根據《Ettoday》報導,開出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過查核,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違規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過車主提出申覆後,今(10)日上午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該車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因此撤銷該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