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莊姓男子,於離婚後獨自照顧3歲兒子,疑似因不想頻換尿布,竟涉嫌拿線繩綑綁兒子生殖器線,經幼兒園老師及時發現,隨即通報市府家防中心,警方與社工等介入,又查出莊男涉嫌持手機打傷兒子手、腳等處,案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判處莊男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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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莊男過去有毒品、過失傷害等前科,2020年1月起,離婚後獨自照顧3歲兒子,未料莊男疑似不想頻換尿布,竟使用線繩綑綁幼兒生殖器,導致腫脹及瘀傷。同年4月間,幼兒園老師此事之後,立即通報市府家防中心,並由社工介入送醫驗傷,警方也介入偵辦,並查出莊男曾持手機毆打幼兒手腳,又未依規定接受親職教育,因此被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判處莊有期徒刑2年6月,另觸犯傷害罪和違反保護令,各處徒刑4月和3月,併執行刑6月;莊男又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適度,判決上訴駁回,其中違反保護令部分不得上訴,其餘兩罪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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