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自籌組以來爭議不斷,去年下半年,有多家媒體針對鏡週刊社長裴偉在鏡電視股權、資金等方面做報導,就連前鏡電視董事黃安捷也被控,涉在LINE群質疑裴偉找中資介入,全部都被鏡電視以及裴偉提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報導有所本,且與公益有關,將4案全部不起訴。
上報去年9月12日下午,以「自領千萬顧問費遭鏡電視追討 裴偉涉違反搬鏡週刊資金代還」為標題製作獨家報導。
去年10月16日上午,自由時報也以「鏡電視三董一監集體請辭 股東籲政府撤照」標題製作報導、下午再報導「鏡電視資金告急 傳有人宣稱找中資進場」
民報也於去年10月19日凌晨,刊登「傳要找中資解決財務問題?鏡電視否認,但國慶日開完董事會後,『三董一監』辭職!」,另又於同月27日晚上報導「裴偉派在股東賣股權爭議聲中,拿下鏡電視董事會,三人『中國經歷』鮮明?」
前智邦科技董座黃安捷也於去年在LINE群組表示「媒體朋友告訴我,裴偉找中國騰訊海外子公司的資金,來承受陳泰銘的股權...這也轉變得太快了...立馬由綠轉紅。」
鏡電視和裴偉對上報負責人、總編輯、陳姓記者,以及自由時報歐姓記者、民報黃姓記者、前鏡電視董事黃安捷提告誹謗。
檢方認為,上報報導基礎事實確有所本,也有採訪裴偉、鏡電視回應做平衡;記者質疑鏡電視公司治理面適法性等疑慮,尚非全無憑據,新聞媒體是否涉及股權違法移轉、中資介入、公司治理疑慮,關乎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事項;控告黃安捷僅提供LINE截圖,也未顯示傳送時間及對象,將所有被告通通不起訴。
對此,黃安捷也發布聲明表示,自《鏡電視》弊案於2022年3月爆發迄今,面對著「掌握國家機器的權力者」與「利用媒體斂財的詐騙犯」兩者相互勾結的共犯結構,過去這1年多來,他有著深深的心痛與憤怒。
黃安捷說,裴偉違法自《鏡電視》攫護取不法利益是事實;《鏡電視》原始股東違法賣股是事實;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是事實;《鏡電視》早已違反許可處分的附款,也是事實;面對這些違法濫權的亂象,NCC秉持上意執意包庇,更是事實。而這也是為何前董事長陳建平先生直指:「《鏡電視》早已淪為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
對於北檢不起訴,黃安捷說他獲悉後毫無喜悅之情,因為他知道,「正義根本尚未伸張,違法亂紀之徒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制裁。」他並向法務部及檢調提出嚴正質問,針對《鏡電視》醜聞所涉及的諸多弊案,到底何時才要認真偵辦?到底還要擺爛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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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6日上午,自由時報也以「鏡電視三董一監集體請辭 股東籲政府撤照」標題製作報導、下午再報導「鏡電視資金告急 傳有人宣稱找中資進場」
民報也於去年10月19日凌晨,刊登「傳要找中資解決財務問題?鏡電視否認,但國慶日開完董事會後,『三董一監』辭職!」,另又於同月27日晚上報導「裴偉派在股東賣股權爭議聲中,拿下鏡電視董事會,三人『中國經歷』鮮明?」
前智邦科技董座黃安捷也於去年在LINE群組表示「媒體朋友告訴我,裴偉找中國騰訊海外子公司的資金,來承受陳泰銘的股權...這也轉變得太快了...立馬由綠轉紅。」
鏡電視和裴偉對上報負責人、總編輯、陳姓記者,以及自由時報歐姓記者、民報黃姓記者、前鏡電視董事黃安捷提告誹謗。
檢方認為,上報報導基礎事實確有所本,也有採訪裴偉、鏡電視回應做平衡;記者質疑鏡電視公司治理面適法性等疑慮,尚非全無憑據,新聞媒體是否涉及股權違法移轉、中資介入、公司治理疑慮,關乎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事項;控告黃安捷僅提供LINE截圖,也未顯示傳送時間及對象,將所有被告通通不起訴。
對此,黃安捷也發布聲明表示,自《鏡電視》弊案於2022年3月爆發迄今,面對著「掌握國家機器的權力者」與「利用媒體斂財的詐騙犯」兩者相互勾結的共犯結構,過去這1年多來,他有著深深的心痛與憤怒。
黃安捷說,裴偉違法自《鏡電視》攫護取不法利益是事實;《鏡電視》原始股東違法賣股是事實;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是事實;《鏡電視》早已違反許可處分的附款,也是事實;面對這些違法濫權的亂象,NCC秉持上意執意包庇,更是事實。而這也是為何前董事長陳建平先生直指:「《鏡電視》早已淪為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
對於北檢不起訴,黃安捷說他獲悉後毫無喜悅之情,因為他知道,「正義根本尚未伸張,違法亂紀之徒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制裁。」他並向法務部及檢調提出嚴正質問,針對《鏡電視》醜聞所涉及的諸多弊案,到底何時才要認真偵辦?到底還要擺爛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