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雕師蔣嘉凱前年去便利超商買東西時,因不滿被店員提醒需配戴口罩,竟返家持刀回去刺死店員,一審遭判死刑。高院審理時,蔣男認罪,但對殺人記憶有如「蒙太奇」般的影像拼貼他沒有印象,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殺人,合議庭認為他犯案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法減刑,今(7)日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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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原審未考量蔣男是否因濫用多重藥物,影響控制力,於是囑託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鑑定,結果顯示,蔣男服用多種藥物,其中,苯二氮平類安眠藥(benzodiazepines)、美德眠(FM2),此二類藥物交互作用,會使服用者產生暴力行為、反社會性格,蔣男先前並不知道這些藥物會導致他爆衝,另考量蔣男羈押至今已2年多,在監所無濫用藥物、反社會人格,因此適用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

全案發生在疫情警戒,需強制配戴口罩期間。2021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沒有戴口罩的蔣男從桃園市龜山區住處前往附近的便利超商,結帳時經蔡姓店員提醒如果沒戴口罩將無法結帳,蔣男負氣未結帳返家拿口罩。

蔣男配戴口罩前往結賬,卻將口罩丟擲蔡姓店員後離去。蔣男返家後換裝持刀,第三度返回超商,以三刀刺中蔡姓店員心臟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