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副總裁朱美麗今(7)日出席財金公司112年度金融資訊系統年會專題演講指出,數位貨幣(CBDC)可能成為未來貨幣體系的核心,央行正審慎評估及探索數位貨幣的導入,並已完成「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及「通用型 CBDC試驗計畫」,正進行意見調查及精進平台設計。若未來決定導入,應避免去金融中介化,而且應與其他支付工具並存,確保互通性,並考慮效率性及支持創新。
朱美麗分析,未來數位貨幣的可能樣態, 除應用科技落實Bank 4.0及長尾市場的理論,借助行動裝置、雲端、大數據、人工智慧(AI)、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技術(DLT)等技術的持續發展與應用,以重塑金融樣貌與生態,並創新貨幣支付形式,因應未來金融服務生態的改變,驅動貨幣支付形式革新的關鍵可能是代幣化的數位資產及央行數位貨幣。
不過,她認為,代幣化也可能帶來風險,包括智能合約靈活性不足與槓桿風險。此外,如果代幣的所有權不能正確對應到現實世界資產的所有權,也會產生風險。因此,金融監理機關應謹慎評估技術創新速度與風險管理,避免對消費者或金融體系造成巨大風險。
同時,因應資產代幣化,數位貨幣或可能成為未來貨幣體系的核心,比特幣因價格波動大且具結構性缺陷,無法成為數位貨幣。而穩定幣雖具支付潛力,但迄今為止,穩定幣不是貨幣,也不能確保價值完全穩定。也由於各種穩定幣的價格穩定性不足,且均由私部門發行,該等私部門多註冊在未有妥適監管的地區,因此有學者認為它很像是「野貓銀行」的翻版。相較之下,存款代幣雖可能因壓力事件而使其價值下降,但較穩定幣安全
不過,朱美麗也強調,數位貨幣仍需由央行貨幣作為計帳單位及最終清算資產。不論是穩定幣或存款代幣均不具貨幣單一性。而央行貨幣是由受信任的主體所發行,且具有周延的制度性安排,無信用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因此央行貨幣仍是未來貨幣體系的信任基礎。
她說,未來,央行可考慮應用加密資產的代幣化、可程式化技術,發行央行數位貨幣,透過數位貨幣作為未來貨幣體系的記帳單位,並透過央行直接清算機制確保支付最終性,以提供貨幣的信任基礎,並結合存款代幣建立雙層貨幣制度,使新支付系統可支援任何代幣化資產的清算服務。
她認為,未來貨幣體系的發展願景,未來的貨幣體系可能是整合代幣化與數位貨幣的金流基礎設施,因應未來數位貨幣支付的需要,已有部分國家央行開始驗證,積極探索可行性與應用性,我國亦不例外。目前已有外國央行為因應未來貨幣支付新形式,維持貨幣的單一性,正探索發行 數位貨幣可能性,以確保所有形式的貨幣包括電子形式貨幣、存款代幣等之間的交換具有單一價值;並以數位貨幣用於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的最終清算的可行性。
朱美麗說,央行正審慎評估及探索數位貨幣的導入,若未來決定導入數位貨幣,應避免去金融中介化。此外,數位貨幣應與其他支付工具並存,確保互通性,並考慮效率性及支持創新。目前央行已分別完成「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及「通用型 CBDC試驗計畫」,進行意見調查及精進平台設計。
她表示,觀察目前國際間央行多處於數位貨幣研究與探索階段,不少國家央行也深入進行技術性試驗;然而,為避免落入「技術解決主義」的陷阱,不宜過度樂觀認為技術能找到各種問題的解決辦法,仍應有制度性的管理與治理機制,確保數位貨幣系統的順暢運作,央行也將持續務實推動數位貨幣的研究試驗,並與利害關係人廣泛溝通,確保相關設計與政策的周延,以因應未來貨幣體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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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認為,代幣化也可能帶來風險,包括智能合約靈活性不足與槓桿風險。此外,如果代幣的所有權不能正確對應到現實世界資產的所有權,也會產生風險。因此,金融監理機關應謹慎評估技術創新速度與風險管理,避免對消費者或金融體系造成巨大風險。
同時,因應資產代幣化,數位貨幣或可能成為未來貨幣體系的核心,比特幣因價格波動大且具結構性缺陷,無法成為數位貨幣。而穩定幣雖具支付潛力,但迄今為止,穩定幣不是貨幣,也不能確保價值完全穩定。也由於各種穩定幣的價格穩定性不足,且均由私部門發行,該等私部門多註冊在未有妥適監管的地區,因此有學者認為它很像是「野貓銀行」的翻版。相較之下,存款代幣雖可能因壓力事件而使其價值下降,但較穩定幣安全
不過,朱美麗也強調,數位貨幣仍需由央行貨幣作為計帳單位及最終清算資產。不論是穩定幣或存款代幣均不具貨幣單一性。而央行貨幣是由受信任的主體所發行,且具有周延的制度性安排,無信用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因此央行貨幣仍是未來貨幣體系的信任基礎。
她說,未來,央行可考慮應用加密資產的代幣化、可程式化技術,發行央行數位貨幣,透過數位貨幣作為未來貨幣體系的記帳單位,並透過央行直接清算機制確保支付最終性,以提供貨幣的信任基礎,並結合存款代幣建立雙層貨幣制度,使新支付系統可支援任何代幣化資產的清算服務。
她認為,未來貨幣體系的發展願景,未來的貨幣體系可能是整合代幣化與數位貨幣的金流基礎設施,因應未來數位貨幣支付的需要,已有部分國家央行開始驗證,積極探索可行性與應用性,我國亦不例外。目前已有外國央行為因應未來貨幣支付新形式,維持貨幣的單一性,正探索發行 數位貨幣可能性,以確保所有形式的貨幣包括電子形式貨幣、存款代幣等之間的交換具有單一價值;並以數位貨幣用於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的最終清算的可行性。
朱美麗說,央行正審慎評估及探索數位貨幣的導入,若未來決定導入數位貨幣,應避免去金融中介化。此外,數位貨幣應與其他支付工具並存,確保互通性,並考慮效率性及支持創新。目前央行已分別完成「批發型CBDC可行性技術研究」及「通用型 CBDC試驗計畫」,進行意見調查及精進平台設計。
她表示,觀察目前國際間央行多處於數位貨幣研究與探索階段,不少國家央行也深入進行技術性試驗;然而,為避免落入「技術解決主義」的陷阱,不宜過度樂觀認為技術能找到各種問題的解決辦法,仍應有制度性的管理與治理機制,確保數位貨幣系統的順暢運作,央行也將持續務實推動數位貨幣的研究試驗,並與利害關係人廣泛溝通,確保相關設計與政策的周延,以因應未來貨幣體系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