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12個地方教師工會今(6)日赴教育部陳情,指《教師法》修法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亂成一團,不論檢舉案件輕重,教師均得接受調查,導致教師人心惶惶、教育現場疲於奔命,要求教育部檢討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建議分流處理、化繁為簡。
全教總指出,已接獲來自全國各地學校、教師、教師組織諸多陳情,表達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應化繁為簡,不受行政權干擾,讓校園回歸教育核心目的之訴求,多次向教育部直接反應,要求儘快檢討改進,卻始終未能獲得明確回應,今天與12個地方教師工會於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會後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遞交陳情書。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109年《教師法》施行後,處理師對生不當管教、霸凌、體罰問題,依法分軌處理,不僅耗費調查資源且易有所誤判,造成學校處理混亂;其次在主管機關要求下,校園檢舉案件無分情節輕重,即使明顯與教師「不適任」完全無關的投訴,教師均接受類司法調查,徒增學校資源浪費,亦無助於解決學校教育問題,近日教育部更積極培訓調查員,要將不適任教師處理調查小組,全部改為外聘委員,以行政干預調查。
侯俊良指出,目前中小學疑似不適任教師,把性平、霸凌、不當管教等分軌處理,但相關行為可能有高度重疊性,分案處理只是耗費資源且有誤判情況,尤其有超過6成案件根本查無實證、高達97%的案件實際上不需要走到「停解聘」程度,但校方動輒啟動調查,無疑耗費人力,增添教學現場工作。
侯俊良認為,教師的「不適任行為」事實調查,應考量學校課程計畫、教學安排、教學情境脈絡以及師生互動關係等個殊性做事實認定,勿因少數個案,就修改「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相關規定,將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這將使學校陷於「辦案」重過於「辦學」的泥淖,應維持現行調查小組有「學校教師會」代表的參與設計,讓調查更趨於事實。
全教總建議,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修法應化繁為簡,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未符法規,應回到個案處理而非「個案通案化」動輒祭出更多行政限制,擴大行政權干預;其次,應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讓學校有足夠輔導管教配套措施,重建親師互信合作、保障學生學習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捍衛教育專業,建構教師專業支持,讓教育人員回歸教學本務,將教師還給學生,別讓學校流於空轉才是學生之福。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近期相關法令的修正方向有簡化程序、分流處理;若明顯沒有達到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度,就採學校派員直接調查處理;國教署致力提升調查小組專業性,人才庫成員中有80%具教師身分,並引進醫師、社工師、法律等不同專業領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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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109年《教師法》施行後,處理師對生不當管教、霸凌、體罰問題,依法分軌處理,不僅耗費調查資源且易有所誤判,造成學校處理混亂;其次在主管機關要求下,校園檢舉案件無分情節輕重,即使明顯與教師「不適任」完全無關的投訴,教師均接受類司法調查,徒增學校資源浪費,亦無助於解決學校教育問題,近日教育部更積極培訓調查員,要將不適任教師處理調查小組,全部改為外聘委員,以行政干預調查。
侯俊良指出,目前中小學疑似不適任教師,把性平、霸凌、不當管教等分軌處理,但相關行為可能有高度重疊性,分案處理只是耗費資源且有誤判情況,尤其有超過6成案件根本查無實證、高達97%的案件實際上不需要走到「停解聘」程度,但校方動輒啟動調查,無疑耗費人力,增添教學現場工作。
侯俊良認為,教師的「不適任行為」事實調查,應考量學校課程計畫、教學安排、教學情境脈絡以及師生互動關係等個殊性做事實認定,勿因少數個案,就修改「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相關規定,將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這將使學校陷於「辦案」重過於「辦學」的泥淖,應維持現行調查小組有「學校教師會」代表的參與設計,讓調查更趨於事實。
全教總建議,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修法應化繁為簡,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未符法規,應回到個案處理而非「個案通案化」動輒祭出更多行政限制,擴大行政權干預;其次,應賦予家長管教責任與義務,讓學校有足夠輔導管教配套措施,重建親師互信合作、保障學生學習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捍衛教育專業,建構教師專業支持,讓教育人員回歸教學本務,將教師還給學生,別讓學校流於空轉才是學生之福。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近期相關法令的修正方向有簡化程序、分流處理;若明顯沒有達到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度,就採學校派員直接調查處理;國教署致力提升調查小組專業性,人才庫成員中有80%具教師身分,並引進醫師、社工師、法律等不同專業領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