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桃園市客委會顧問高維楚昨遭台灣基進黨發言人楊佩樺按鈴告發,涉以中華兩岸創業投資發展協會名義,用免費或超優惠價格,將台灣人帶去中國參訪、交流,涉嫌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由於《國家安全法》有關發展組織罪已修法改為二審管轄,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收案,近日將移由高檢署偵辦。
楊佩樺昨天提出告發後,高維楚反駁表示,他完全沒有跟中國政府拿過任何一毛錢,也沒有接受他們任何招待過,再來,協會所做的都是自己的參訪流程,認為楊的指控全是「子虛烏有,張冠李戴」,將蒐集資料和文件後,控告楊佩樺涉嫌誣告。
另外,蔡政府修訂《國家安全法》,將發展組織罪改由二審法院為第一審管轄,並設立專庭專股辦理,過往國防廠商違約交付中國製產品或不實軍用品的行為,也適用國安法,最重可判10年,並自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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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蔡政府修訂《國家安全法》,將發展組織罪改由二審法院為第一審管轄,並設立專庭專股辦理,過往國防廠商違約交付中國製產品或不實軍用品的行為,也適用國安法,最重可判10年,並自12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