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士逸於日前接獲情資,指出屏東縣長治鄉出現以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113年1月13日之結果為標的開設選舉賭盤之情事,遂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及內埔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在12月4日傳喚涉嫌招攬下注及收受賭資之嫌疑人數名後,循線查獲開設選舉賭盤的余嫌,經檢察官訊問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接獲屏東縣調查站提報之情資,指出鄭姓、陳姓嫌疑人在今年7月至11月間陸續招攬賭客下注以總統選舉結果為標的之選舉賭盤,每注金額均為新臺幣1萬元,其內容為「特定總統候選人讓票數十萬」等,經傳喚訊問後,循線查悉選舉賭盤係余姓嫌疑人開設。
檢警查扣現金30萬元及客戶簽賭帳冊等,經初步檢視該選舉賭盤之賭資規模高達4億5,350萬元,賭博標的包括桃竹苗地區之選舉結果,賭客更遠及嘉義縣區域,經檢察官複訊後,認余嫌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刑法第268條圖利聚眾賭博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檢方於12月5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法務部於今年11月30日訂頒「法務部審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給與基準」,關於檢舉選舉賭盤依賭盤所涉及選舉類型給與5萬至500萬元之一般獎金,並依實際查獲參與賭博人數、賭注金額及扣押賭資金額之數量加發特別獎金,旨在鼓勵民眾檢舉選舉賭盤,避免選民之投票意向繫於賭博標的,而對民主選舉之純潔性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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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扣現金30萬元及客戶簽賭帳冊等,經初步檢視該選舉賭盤之賭資規模高達4億5,350萬元,賭博標的包括桃竹苗地區之選舉結果,賭客更遠及嘉義縣區域,經檢察官複訊後,認余嫌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第4項、刑法第268條圖利聚眾賭博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檢方於12月5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屏東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法務部於今年11月30日訂頒「法務部審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及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給與基準」,關於檢舉選舉賭盤依賭盤所涉及選舉類型給與5萬至500萬元之一般獎金,並依實際查獲參與賭博人數、賭注金額及扣押賭資金額之數量加發特別獎金,旨在鼓勵民眾檢舉選舉賭盤,避免選民之投票意向繫於賭博標的,而對民主選舉之純潔性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