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今(5)日上午受訪時,再度針對國籍問題回應,重申自己從未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這是事實,而曾經有過的美國籍在2002年放棄了,早年過去面對媒體的論述,可能有一些國籍與戶籍規定比較不清楚,讓大家有了誤解,如今有關參選資格的問題,期盼一切回歸法律面,用法律面角度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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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今日受訪時再被媒體問及國籍問題,她說,一切回歸法律面,建議外界看看《國籍法》與《戶籍法》,重申自己從來沒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這是事實,曾經有過美國籍則在2002年放棄了,而早年面對媒體論述,可能在國籍與戶籍規定有些比較不清楚的地方讓大家誤解,如今各界檢驗她登記參選的事情,希望回歸法律面,《國籍法》與《戶籍法》的規定。

蕭美琴也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說要申請國籍,而是戶籍,台灣法律上有無戶籍國民的概念,是美國沒有的戶籍制度,台灣則是要有戶籍才有身分證,這是法律上比較複雜的地方,希望一切有關參選資格的事情,就回歸法律面,用法律面角度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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