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陳姓男子數次在公園內,利用夜間監視器死角及光線暗處偷竊民眾機車置物箱,因夜間光線昏暗造成偵辦困難,轄區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經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嫌僅5秒就扳開置物箱,隨即鎖定1名54歲具有竊盜遭通緝前科的陳姓男子後,埋伏逮人,趁其又一次下手行竊時將其逮捕,因其有多項前科及清查涉及多項竊盜案件,警方向高雄地檢聲請羈押,預防再次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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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局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機車停在衛武營公園的停車場,放在置物箱內皮夾4000元現金遭竊,經擴大調閱監視器後鎖定對象,發現竊嫌為高雄地檢署112年8月1日發布之竊盜通緝犯陳姓男子(54歲)及他作案時騎乘的機車。

▲陳嫌徒手扳開一部機車置物箱,從內竊取皮夾一個(內有證件、提款卡及現金新臺幣9000元),警方隨即當場逮捕犯嫌。(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陳嫌徒手扳開一部機車置物箱,從內竊取皮夾一個(內有證件、提款卡及現金新臺幣9000元),警方隨即當場逮捕犯嫌。(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經過數天埋伏員警於11月28日17時,發現陳嫌又伺機尋找目標犯案,當場目擊及蒐證陳嫌徒手扳開一部機車置物箱,從內竊取皮夾一個(內有證件、提款卡及現金新臺幣9000元),隨即當場逮捕犯嫌。

被害人陳女除當場清點財物無誤外,也了解「錢要隨身攜帶」,後經警方擴大清查,發現陳嫌另涉三起機車財物遭竊盜案,依竊盜罪及通緝犯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防竊做得好,財產有保障」,無人看管的場所應保持上鎖,貴重物品也務必妥適保管,勿放置於顯眼處,另離開車輛時,務必再三確認有無將隨身財物保管好、確認是否將車輛上鎖完全及將車鑰匙帶走,如此才得以避免成為竊賊的行竊目標,更有效的保障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