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消防訓練中心被爆出,在辦理特考班學員結訓3000公尺跑步測驗,有人員放水,後續只有要求重測,且全數未被退訓,對此,消訓中心展開調查後,發現有10人涉有「記錄不實」,分別處以1至2支小過,其中也有1人主動申請退訓、另11人則被要求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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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今(22)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111年消防特考班學員3,000公尺跑走項目學員成績記錄不實部分,經依特考班學員獎懲規定提報特考班考評會依實際涉案情節及行為後態度議處,分別予以記過1次及2次處分,相關人員並全部施予重測及補測。

本案經調查,學員於第2階段消防體適能測驗時,其中3,000公尺跑走項目測驗方式採全程錄影方式進行,由2班學員兩兩互計跑走圈數及登錄成績,再輔以監考隊職官回溯錄影檔稽核,本次經稽核發現12名學員成績登錄不實,隨即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錄取人員教育訓練獎懲規定」提報特考班考評會議進行議處,其中1名學員自請離訓,其餘11名學員予以記過以上處分;除上述12名學員外,本階段體技能測驗成績不及格者計有3人,已依規定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消防署表示,消防特考班學員需經過訓練中心為期1年的專業訓練及各項嚴格的測驗,再依相關測驗及受訓成績分發至各消防機關服務,成績不符規定者即提報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以確保學員都能符合初任消防人員各項學、術科及體技能的嚴格標準要求,以勝任日後繁重及辛苦的消防工作,未來體測也將輔以電子記時器方式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