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國昌5月2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有機會讓他當法務部長,他一定去」,當時正值#Metoo風暴,名嘴周玉蔻在臉書發文指黃國昌「當年在教室硬上女學生」等語,遭黃國昌提告求償100萬元、刪文、刊登判決主文。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周玉蔻認為,其言論是意見表達、可受公評之事;但黃國昌反擊,這是犯罪事實,影射他有性騷、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已經是事實與否而非陳述意見。
周玉蔻於6月1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𥚃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對此,黃國昌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
全案今天開庭,黃國昌、周玉蔻均委由律師出庭。周玉蔻委任律師主張,周的言論是意見表達,且是可受公評之事,也屬於言論自由。
周女委任律師表示,黃國昌是自願進入公領域,想當法務部長,人品、操守、過往均須受更大檢視;前立委邱毅2015年曾爆料,黃國昌與4位女學生傳出師生戀,周玉蔻的言論是依過去資料做為基礎,並非憑空杜撰。
黃國昌委任律師表示,儘管部長人選須受檢視,但不代表可以捏造子虛烏有、不存在的犯罪行為;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等字眼,已經不是意見表達,而是不實陳述、是犯罪事實,根本不是討論師生之間的特別權力關係。
黃男委任律師說,邱毅8年前指控時,當時討論的是師生戀問題,黃國昌早就回應從未利用教師權勢與對方交往,周玉蔻提出的資料卻只有8年前的新聞,也未見有其他查證,卻影射他的當事人涉有性騷、強制猥褻、強制性交。
法官聽完兩造意見後,認為雙方爭執的點在於,周玉蔻的言論到底是「事實陳述」還是「意見表達」,且沒有證據需要調查,兩造律師都認同,法官給予雙方一個月時間提供法律意見,並諭知擇日再開庭。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案今天開庭,黃國昌、周玉蔻均委由律師出庭。周玉蔻委任律師主張,周的言論是意見表達,且是可受公評之事,也屬於言論自由。
周女委任律師表示,黃國昌是自願進入公領域,想當法務部長,人品、操守、過往均須受更大檢視;前立委邱毅2015年曾爆料,黃國昌與4位女學生傳出師生戀,周玉蔻的言論是依過去資料做為基礎,並非憑空杜撰。
黃國昌委任律師表示,儘管部長人選須受檢視,但不代表可以捏造子虛烏有、不存在的犯罪行為;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等字眼,已經不是意見表達,而是不實陳述、是犯罪事實,根本不是討論師生之間的特別權力關係。
黃男委任律師說,邱毅8年前指控時,當時討論的是師生戀問題,黃國昌早就回應從未利用教師權勢與對方交往,周玉蔻提出的資料卻只有8年前的新聞,也未見有其他查證,卻影射他的當事人涉有性騷、強制猥褻、強制性交。
法官聽完兩造意見後,認為雙方爭執的點在於,周玉蔻的言論到底是「事實陳述」還是「意見表達」,且沒有證據需要調查,兩造律師都認同,法官給予雙方一個月時間提供法律意見,並諭知擇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