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夫妻出資,在台中市多處人多場地設立比特幣挖礦場,電力來源竟是竊電!其中一處礦場就設在一家火鍋店與國小安親班樓上及樓下,礦場主機24小時全天候高速高溫運轉,隨時有短路起火的危險,所幸被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及時破獲。檢警今年7月至9月間陸續帶回鄭姓夫妻等5人,檢方今16日偵結依加重竊盜罪起訴,經查,鄭姓夫妻資力豐實,在台中、桃園、新竹等地經營連鎖醫美診所,但仍從事不法,讓檢警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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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中打一隊在今年2月間接獲台電通報,台中市石岡區一處工廠廠房,過去曾有歹徒設立虛擬貨幣礦場,衍生起火案件,被台電列管,今年初發現該廠房的排風扇又開始運轉,有死灰復燃的跡象,因此通知刑事局介入調查,全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白惠淑指揮後,今年7月至9月間,陸續帶回涉案鄭姓男子(50歲)、鄭妻(48歲)等涉案5人,查扣現金、金融帳戶、名下房地產,金額約8千萬餘元。


經調查,鄭姓夫妻本行是經營醫美診所,在台中、桃園、新竹等地都有設點,頗具規模,不過仍對於創造「被動收入」有興趣,透過「幣圈」朋友介紹,認識黃姓業者(42歲)協助提供「一條龍」的設置礦場服務,每場礦場僅向鄭姓夫妻收取50萬元的服務費,並以剝電線方式,向台電竊電,以牟取挖礦比特幣的不法利益。鄭姓夫妻至少投入1千多萬元的成本,在台中市的八個礦場偷電場所,其中設立在恐有致生公共危險的火鍋店、國小安親班的樓上、樓下,檢警查緝時,安親班業者才說,「難怪常覺得地板熱熱的,原來是在挖礦」,還當場向檢警致謝,即時在發生公安前破獲。


據了解,此案鄭姓夫妻至少從110年年中開始竊電,1年即可竊電1170萬度電、竊電金額為7683萬元,不過台電最高僅能向鄭姓夫妻求償1年的電費損失,實際上若記入鄭姓夫妻等人從110年開始竊電,竊電時間超過兩2年,竊電金額應超過1億5千萬元。台中地檢署偵結此案,依加重竊盜竊盜罪,起訴鄭姓夫妻等5人,其中鄭姓夫妻等4人,由台中地院裁定接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