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日前抽檢全台53家檳榔攤,今(16)日公布結果,有56.6%店家賣檳榔給疑似未滿18歲的消費者。因檳榔早就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證實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在日前公布的十大癌症也成為男性癌症第四名。消基會呼籲應儘速訂定專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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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統計,「口腔癌」為110年十大癌症死亡率第6名,男性甚至是第四名。在每年約8千人罹患口腔癌,死亡人數逾3千人,男性患者中,高達八成五以上有嚼食檳榔的習慣,顯示「檳榔」是口腔癌的頭號戰犯。檳榔已經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證實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檳榔中即便不加任何添加物,檳榔子中含有的檳榔素(arecoline)和檳榔鹼(arecaidine),也會在嚼食檳榔者的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甚至咽喉癌的極高風險。

▲超扯!消基會抽檢檳榔攤過半沒查身份證 未成年輕易成「紅唇族」。(圖/官方提供)
▲消基會喬裝學生,至全台53家檳榔攤測試,有56.6%店家沒有檢查身份證件,看到穿學生制服也照樣售出,已屬違規。(圖/官方提供)
消基會在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近3個月期間),測查全台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今(16)日公布調查結果,其中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店員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有56.6%的店家,沒有檢查身分證件,看到穿學生制服,也照樣販售,已屬違規。

抽樣調查中顯示,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縣市有: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澎湖縣;不符合相關規定則有:雲林縣、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其他縣市則是部分檳榔攤符合販售規定。消基會指出,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因此外界呼籲制訂檳榔防制專法管理多年,但始終未獲衛福部正視。

▲超扯!消基會抽檢檳榔攤過半沒查身份證 未成年輕易成「紅唇族」。(圖/官方提供)
▲侯勝博醫師指出,台灣是全球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國家之一,主因為檳榔氾濫,嚼食檳榔會對健康帶來的嚴重影響。。(圖/官方提供)
世界頭頸部腫瘤醫學界教授的侯勝博醫師指出,台灣是全球口腔癌發生率最高的國家之一,主要原因為檳榔的氾濫使用,尤其是對於經濟貧困的族群。嚼食檳榔會對健康帶來的嚴重影響。侯勝博醫師和消基會建議,將在現行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或菸害防治法增修規定,或另立檳榔管理法將檳榔列為有害身體物品,禁止廣告、推銷並禁止向未成年人為販售,且在學校課程中納入反檳榔的教育資訊,並強制要求比照菸酒販售管制,就檳榔商品立法加收稅賦,強制要求販售檳榔店商應於販售場所,及裝置檳榔的包裝、外盒,均應張貼或標示檳榔有害健康或會致癌警語。藉此來維護國人的健康。